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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主辅分离,不应该仅限于电网企业

2011-05-09 09:38来源:光明网关键词:电网主辅分离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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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正由国资委、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实施推进,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有望年内完成。(5月6日人民网)

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国有电网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是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也有利于其专心做好核心业务,有利于将企业发展方向从追求做大转向为追求做精、做强;在主辅分离改革完成后,将更有利于国家监管,为下一步的电价改革奠定基础,促进电价成本核定及形成的更加透明、公平,销售电价将更趋合理,也有利于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加快我国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电力、石油、通信等垄断行业实行政策倾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企业利用自身的政策和经营优势迅速扩张,其原有的维修、报装、设计、承揽工程等辅助业务也迅速发展,企业经营范围甚至扩张延伸到了房地产、酒店、金融服务等行业。

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油价、水价、气价、通讯费用屡屡引起民众的质疑与不满,究其原因,是由于产品定价机制、价格构成不透明、不合理所致;经营这些业务的国有企业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其所辖的辅助企业、关联企业较多,主营企业与辅助企业的业务划分不清晰、不透明,往往存在交叉补贴等现象,扭曲了政府定价产品的成本构成,增加了价格管理部门对这些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核定难度,导致价格管理部门对产品定价不科学,不合理、不透明,监管部门由于所监管的企业关联业务太多也很难监管到位。

具有市场垄断地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石油、通信、航空、铁路、供水、供气等国有企业,也同样面临体制改革的问题。国家也应该确定这些企业改革的方向和步骤,尽快实现主辅分离,使其经营范围只保留关键、核心业务。国家管理部门将企业监管、产品价格核定集中于这些企业的关键、核心的业务环节,执行起来会更加容易、更加到位;将这些企业的辅助关联企业剥离后,推向充分竞争的市场,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让民众享受到更优质的的产品和服务;国家也可以通过对这些剥离出来的辅助关联企业开放民间投资,逐步收缩国有资本,回笼部分过量发行的货币,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

因此,实行主辅分离的不应该仅仅限于电网企业,具有市场垄断地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国有企业均应该尽早实行主辅分离,进一步开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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