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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选址 重在科学

2011-07-21 11:59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核电站核电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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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地震、海啸之类的外部自然事件对核电站的危害?核电厂址的选择如何以历史数据为依据分析事故概率?如何在选址时更准确地判断可能引发核电站潜在风险的未知因素?就我国核电工作者关心的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辐射安全专家阿贝尔·冈萨雷斯近日在2011世界核大学清华周北京培训研讨会上表示,概率分析不是频度分析,要应用概率安全分析和贝叶斯分析等综合研究核电站选址时面临的问题,以提高分析评估的可信度。

国际选址规定

“核电厂的选址是为一个设施选择一个合适厂址的过程,包括对有关设计基础的适当评估和界定。”冈萨雷斯如此界定选址的概念。

据冈萨雷斯介绍,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核电站选址制定了相关的国际法规,《核安全公约》第17条对该公约缔约方的选址做了规定,即每一个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程序:以便评价核设施在预定寿期内可能影响其安全与厂址有关的一切有关因素。同时,评价拟议中的核设施对个人、社会和环境的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必要时,要重新评价上述两个评价中提及的一切有关因素,以确保核设施在安全方面仍然是可以接受的。此外,邻近拟议中的核设施的缔约方可能受到此设施影响,为此展开磋商,并应其要求向这些缔约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就该核设施很可能对其自己领土的安全影响继续进行评价和做出的估计。

此外,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所涵盖的基本安全原则、要求及导则均涉及核电站选址问题。“其中,一般要求有三项准则,即适用于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相关危害、适用于确定核装置对所在地区潜在的效应、基于人口和应急计划制定考虑因素。”冈萨雷斯介绍。其中,外部事件评价包括了地震和地表断层、气象学事件、洪水、岩土工程危害和飞机撞击等外部人为诱发因素。

据了解,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相关危害的准则规定指出,必须在厂址的所有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中可能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征方面,对建议厂址进行充分调查;必须考虑到土地利用方面可预见的重要变化,诸如扩大现有装置和人类活动或建造高风险装置;必须以能够用作输入推导与核装置相关,危害的参数项来表示重大的自然和人为诱发因素,即应选择或制定适当的参数来描述危害。

对所在地的潜在效应,必须考虑运行和发生事故后对放射性物质的预期释放或可能释放做适当评估,同时注意生物圈在积累和运输放射性核素方面的作用。就相关数据的把握,相关准则指出,必须使用厂址特定熟路,除非无法获得;也可使用适当的模拟技术或相关的其他地区获得的危害进行危害确定。

“应对可使用的概率方法学予以特别考虑。而且一般采用概率危害曲线对外部事件进行概率安全评定。”冈萨雷斯指出,“适当时,必须收集所在地区有关重要自然现象或人为诱发情况及活动的发生情况和严重性的史前资料和记录、历史资料和记录以及仪器记载资料和记录,而且必须认真地进行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析。”

我国选址再思考

目前,我国在运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已经结束,在建核电站安检正在进行中。虽然新建项目审批还没有准确日期,但对选址的讨论没有中断过。中广核集团曾于今年3月19日宣布组织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核电新厂址进行安全评估,重新筛选厂址。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毅此前曾提及厂址问题将是福岛核事故后核能行业新的课题和挑战,即如何考虑多重自然灾害或极端自然灾害与次生灾害叠加事故对核电安全的影响,进而完善核电厂抗震、抗台风、防洪(海啸)的安全管理。同时,评价多堆厂址在发生重大核事故时可能产生的问题和管理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审查初可研报告的厂址共43个,规划容量近2亿千瓦。这些厂址分布一部分位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广西、福建、海南、辽宁等沿海省份、一部分则位于内陆的湖北、湖南、安徽、吉林、河南、四川、重庆,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见图表)

对于选址的难度和考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年大亚湾核电站的选址前后共用了三年多时间,踏遍纵横300公里的土地,反复进行论证和比较后才最终确定在深圳龙岗的大鹏半岛。

“未来内陆核电发展是趋势。相比沿海厂址,内陆的问题更多考虑包括洪水在内的其他地质灾害以及气象条件的影响。比如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和江西彭泽,这三座内陆核电厂的气象条件较差,长期的小风和静风状态可能不利于放射性物质的扩散。”上述人士表示。

据媒体报道,《2009年第一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中也建议,鉴于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核电厂厂址的小风和静风频率均较高,《纪要》当时指出:目前对该条件下的大气弥散特征尚不明确,建议上述业主单位针对本厂址区域的小风和静风条件下的扩散模式作进一步研究,对相关评价结果进行复核。

对于我国尚未建设内陆核电站的情况,业内专家曾表示,核电站需要淡水水源稀释放射性物质,所以要更细致地论证厂址对饮水、灌溉等人类活动的影响,还有沉降物对环境的影响。

资料显示,日本历史上两次4级核事故均与地震有关,而福岛7级核事故更是因地震引发的海啸直接造成。所以,地震是我国未来沿海以及内陆核电站选址时首要考虑的因素。据地震专家介绍,根据以往100年的地震历史资料,我国长三角州地区很少有大地震,浙江没有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而江西、湖南以及湖北三个中部省份,近100年来也未发生过6级以上的地震。但是,地震难以估计,核电站还是要做好充足的抗震准备。

今年2月18日,环保部发布的《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要求,我国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在选址时,必须综合考虑厂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震等厂址周围的环境特征,必须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外部事件对核动力厂安全的影响。核动力厂应尽量建在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离大城市相对较远的地点。

“选址是核电站的前期工作,但也是保障核安全的重要工作,不管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选择核电厂址必须抱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尽量规避风险、充分考虑到小概率事件,确保我国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上述人士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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