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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 海上风电管理细则出台

2011-07-22 11:45来源:新民网关键词:国家能源局海上风电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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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日前正式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海上风电项目前期、项目核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该细则,海上风电规划应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一致,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要坚持节约和集约用海原则,编制环境评价篇章,避免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等的影响。

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河口、海湾、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等敏感海域,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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