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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节能工作推进 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2011-08-31 09:5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节能减排阶梯电价节能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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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该报告中,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针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问题,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能评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手段。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实行预警调控。

报告表示,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同时,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推动节能技术进步

为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报告提出要组建一批国家级节能工程实验室及专家队伍,并推动组建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联盟等;重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半导体(LED)照明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等节能技术;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灯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报告明确指出,力争到2015年,我国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分别比2010年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余热余压发电能力达到3100万千瓦。

加快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报告就我国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出六项举措:包括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强化金融支持等。

报告指出,要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机制;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并研究对大型节能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实行政策优惠;引导节能领域的各种资金投入;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对高耗能行业及电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用能产品,参照能效领先水平设定具有引导性的“领跑者”标准等。

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就建筑节能,报告提出,我国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推行分户计量、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

报告具体强调,要抓好建筑节能各项政策的落实及监管、检查监督工作;到2015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亿平方米以上,地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此外,要加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并尽快启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从规划、法规、标准、技术、设计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建筑节能,研究出台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税政策;同时加强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及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和质量安全。

加强节能法制建设

就加强节能法制建设问题,除制定机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外,报告提出了要健全节能法律法规,修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

此外,报告提出,要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执法监督制并加强节能能力建设。标准体系涉及制(修)订铜及铜合金线材、稀土冶炼、海绵钛等重点耗能行业限额标准及中小型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电机、单端荧光灯、换气扇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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