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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110KV变电站两台主变更新及与供电局远程通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1-09-19 20:56来源: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键词:变电站电力工程电力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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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工程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内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110KV变电站两台主变更新及与供电局远程通讯改造工程及相关服务

2.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年审有效。

4)投标人自2008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款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投标人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30时(北京时间)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加收100元邮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前递交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5.兹定于2011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电话:862087768198                                    电话:862083051009

传真:862087673286                                    传真:862083051004

联系人:李海津、孔仕丰                                联系人:李先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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