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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发电企业电价增幅高于地方

2011-09-30 10: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发电企业电价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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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9月28日公布《2010年度电价执行及厂网电费结算基本情况》显示,去年地方及外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比下降,而中央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则呈上升态势。

2011年8月15日,安徽淮北市,安徽临涣煤泥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的冷却塔和输电线路。

上述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372.42元/兆瓦时,与2009年相比增长1.94%,明显高于全国电企0.67%的平均增长水平。

而地方及外资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402.51元/兆瓦时,比2009年降低3.65%。

从区域看,上网电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最高为华东地区,为442.53元/兆瓦时。最低为西北275.07元/兆瓦时。位于中间水平的是南方、华北、东北、华中。

从电价种类看,燃机上网电价最高,为610.82元/兆瓦时。核电次之,为432.20元/兆瓦时。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为291.20元/兆瓦时。

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近两年来,对全国各地的上网电价进行了两次大规模调整。

2011年4月,上调全国16个省(区、市)上网电价平均1.2分/度。

2010年9月,调整全国17个省(区、市)上网电价,有升有降。其中,陕西等10个省上调0.2-1.5分/度,浙江等7省下调0.3-0.9分/度。

终端销售电价方面,最低为居民生活用电475.04元/兆瓦时,最高为商业用电812.24元/兆瓦时。而农业生产用电为436.39元/兆瓦时,普通工业用电为771.14元/兆瓦时。

上述报告还给出2011年5月,电监会对山西等11省(区)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情况抽查存在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少数省(区)违反国家电价管理规定,通过行政手段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自行确定输配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施电价优惠。上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发电企业反映强烈。跨地区电能交易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电价政策的行为。个别地方未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影响发电企业资金周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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