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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措施推动福建省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2012-01-31 11:4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水电站水电项目水电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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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老旧水电站安全隐患、提高水电站能效、改善水环境,积极推动福建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项目纳入国家建设计划,节前,福建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2012〕1号)文件,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简化审查审批手续、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工作保障措施等提出一系列要求。

特别是为促进改造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的开展,《通知》明确了“三简化、两下放、一集中”六大简政放权的保障措施。“三简化”是指:对于不改变电站性质、规模不发生重大变化、单纯实施设备更换、现有工程未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的改造项目,以县政府证明文件为环评核准依据。水利部门行业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批合并。改造后不扩容的项目只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两下放”是指:5万千瓦及以下改造项目的环评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统一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完成。“一集中”是指:改造后装机容量改变的项目,试行项目集中会审、分别审批、整县推进的方式,一次性完成一个县所有改造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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