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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电煤价格限制 影响2012年煤企经营思路

2012-02-03 11:44来源:经济导报关键词:电煤发改委煤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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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兖州煤业发布公告称,截至1月31日,公司已签订2012年度省内电煤销售合同772万吨,比2011年度省内电煤销售合同量减少127.5万吨,降幅为14.2%;同时,平均含税基准价则为589.09元/吨,比去年上涨17.80元/吨,增幅为3.1%。其中,重点电煤销售合同每吨提价5%,触及此前国家发改委要求的价格上限。

“省内电煤供应量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定价基础则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不得超过5%的要求而制定。”2日,兖州煤业董秘办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12年电煤合同供应量下降,也有出于加强市场煤销售的考虑。

兖州煤业“调价调量”并非个例。“合同煤价格受限但市场煤定价却依然很灵活,因此煤矿自然会向市场煤有所倾斜。”2日下午,泰安一家大型煤矿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由于合同煤供应量必须保证发电需求,其供应量受发电计划限制不会大幅减少。

市场煤受宠

导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兖州煤业电煤合同供应量下降的原因,许多机构都归因于“为加强价格高弹性的市场煤销售”。“合同煤销售价格符合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管制要求,签订总量降低是国内市场煤和合同煤价差仍然较大所致。降低追加电煤销售合同一直是公司调节产品结构的有效方法之一,说明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市场煤销售量。”东北证券的一份研报指出。

渣打银行的观点也大致相同:兖煤销量减少约128万吨,可于现货市场以更高价出售,因此可视为“利好行动”。

机构的判断依据,正是来自于此前国家发改委对电煤价格调控的通知。

不断上涨的电煤价格,已让众多火电厂难堪重负。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称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煤价大幅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电煤价格调控重要性的认识,稳定发电用煤价格。

公告显示,兖州煤业此次签订2012年度国家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平均含税基准价529.05元/吨,较去年涨25.19元/吨,增幅为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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