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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热煤发电新政:涉煤电企又一春

2012-02-03 15:26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煤电一体化火力发电煤矸石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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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力度继续加大税收政策未提及

《通知》明确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其自用、外送火电建设规模将予以优先安排;并优先于常规燃煤机组调度和安排电量,降低机组负荷调节速率要求。

此前,为鼓励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国家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一些煤矸石电厂的并网和上网电量仍存在一些问题;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认证周期过长,煤矸石电厂向用电企业直供电也受到限制。

业内专家表示,上述支持政策的出台,将一定程度上帮助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解决并网问题,其生产效益将会有所改观。

但此前众专家呼声较高的税收支持政策并没有随之一同出台。

就目前情况看,一些煤矸石电厂各种税费沉重,税收优惠返还困难,影响了煤矸石发电项目效益。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税制改革后,先前规定的免征低热值燃料电厂的产品税并没有延续执行,劣质煤综合利用电厂与大型电厂同样要缴纳增值税。由于综合利用电厂使用的是企业本应排弃的废料,无燃料进项税可抵扣,因此出现了税赋沉重的不合理现象。

业内专家表示,希望相关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税收政策也尽快出台,或将更有力地推动低热值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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