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火电企业脱硝关键在成本分摊 公共财政应参与

2012-02-09 11:20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火电厂脱硝火电机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当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十二五”期间大规模脱硝改造行动即将拉开帷幕。

当前的脱硝电价补贴不能覆盖发电企业的脱硝成本已是不争的事实。本已身陷困境的火电企业再被加上脱硝成本的重担,它是否合理、如何让合理性和现实性更好地结合也成为业内讨论的热题。福建省发展研究中心朱四海博士认为:“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由相关主体公平分摊成本是从根本上解决脱硝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给予发电厂的补贴没有补足正是这条基本原则的体现。

但是,鉴于目前火电厂面临的严峻形势,相关的扶持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补贴不足符合成本分摊原则

2011年7月29日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所有新建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现有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特殊规定的执行20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而重点区域火电机组的氮氧化 物污染物排放标准则统一为100毫克/立方米。据环保部门预测,这一标准出台后,到2015年,全国需要新增脱硝投资1950亿元,运行费用需要612亿元。到2020年,需要脱硝投资2328亿元,运行费用800亿元。火电企业当前已身处困境,脱硝标准的出台大量增加了火电企业的成本,使本来就举步维艰的发电企业再添新痛。脱硝电价补贴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火电企业的成本增支,但是发电企业因此而成本上升,经营困难增加也是可以预料的。

0.8分/千瓦时的统一脱硝电价补贴显然是不够弥补全部脱硝成本的。要覆盖全部的脱硝成本,平均下来大概需要1.2分/千瓦时左右。朱四海告诉记者:“根据成本分摊的原则,发电企业应该承担一定的脱硝成本。生产者不承担成本责任是不符合公平原则的,将全部成本转嫁给电力消费者有失公平。目前电力生产者大概承担三分之一的成本,这部分成本本来就应该由电力生产者通过改善经营状况来解决。”目前火电企业面临的困难较多,根据现实情况是应该多给予一些补贴。但是生产者必须承担一定的成本,这是脱硝电价补贴没有补足的基本逻辑,不能因为目前发电企业的困难就彻底放弃公平。就脱硝成本而言,必须权衡电力生产者、电力消费者、环境受益者三者之间的成本分摊额度,以保证分摊的公平性。

公共财政应参与成本分摊

脱硝问题是技术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烟气治理投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它的投资收益取决于环境本身,在环境容量产权缺失的情况下,投资收益无法保障。因此,如何分摊成本就成了脱硝问题能否很好解决的关键步骤。而要想确定如何分摊成本,首先应该确定成本分摊的对象。其次再来确定各个分摊主体所承担的份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火电厂查看更多>脱硝查看更多>火电机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