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评论正文

能源局将增设核电司 核安全监管力量增强

2012-02-13 14:21来源:中国电力报关键词:核电站核安全核电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记者从一位核电高层人士处了解到,我国在核安全监管机构上将进行大幅度调整,监管力量将进一步增强。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新增设核电司;国家核安全局在原来一个司的基础上调整到3个司,核安全监管人员增加了近千人;同时,国防科工局也新增设核应急司。

此外,国务院在福岛核事故后确定的被称为“国四条”的有关核电安全检查的四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国四条”正在报国务院审议。

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届世界未来能源峰会上讲话时明确表示:“核电是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的清洁能源。安全高效地发展核电,是解决未来能源供应的战略选择。”在这番积极表态中,可以看出,“安全”二字始终被放在核电发展的首位。这也是核电界的普遍共识:安全是核电的生命,是一切核电建设的基石。

我国核电要科学发展,也必须以安全为立命之本。

双评标准严格规范厂址选择

近日,一份质疑江西彭泽核电厂址安全的报告在坊间掀起不小波澜,并引发了舆论对我国核电建设环境及安全评价的更多关注。

记者就相关问题与多位核电专家沟通后了解到,我国对核电厂建设采取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涵盖了核电厂厂址选择、建造、运行到退役等各个环节。

核电专家李鹰翔告诉记者,仅从核电厂厂址选择来看,就有多个决定因素,需要出具厂址的安全评定报告和环境评定报告。其中,在厂址的地震地质、大气弥散、人口分布、水文地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甚至还包括了对飞机坠毁影响概率的评估。

根据环保部去年3月最新发布、并已于去年9月实施的《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我国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在选址时,必须综合考虑厂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震等厂址周围的环境特征,必须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外部事件对核动力厂安全的影响。

在国际上来看,我国的核安全标准也是相当高的。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副司长汤博认为,我国的核安全工作可以说是与其他核电大国齐头并进。核电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方式方法基本上与其他核电发达国家不谋而合。

针对江西彭泽核电之争,国家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负责该项目的官员日前也通过媒体作出了回应,认为彭泽核电厂选址阶段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汤博表示,对彭泽项目并不了解,无法作答。但可以明确的是,由于核电厂的建设周期很长,因此在立项、开工及建成投产等诸多关键环节都必须通过相关的安全审查,以确保核电厂建设的万无一失。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阅读下一篇
核电站查看更多>核安全查看更多>核电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