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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方电力的困局

2012-06-06 09:15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地方电力四川220kV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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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倒挂求解

据了解,2011年,四川省水电集团实现综合售电均价0.5714元/千瓦时,购国网综合均价0.4617元/千瓦时,上国网均价0.2509元/千瓦时。该集团16家供电公司中,只有3家公司大宗工业目录电价高于国网趸售电目录电价,剩余公司大宗工业电价均为倒挂,最高的倒挂近0.10元/千瓦时。

趸售电价倒挂已是存在多年的痼疾。据川东某地方电力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基本以自发自供为主,2011年公司实现发电量4.86亿千瓦时,基本满足供区需求。不够的电从国网购入,去年的购价为0.51元/千瓦时,而该公司同期卖给国网的电才0.17元/千瓦时,电价严重倒挂。

川中某电力企业是四川省21个交叉供电县之一,历史原因形成国家电网、地方电网两家供电企业,而地方电网则担负着21个乡镇、423个村、3894个社、20.63万户,75万人口的供电任务,供电区域全部在边远的农村地区,无大工业和城市用电支撑。据了解,该公司92%的电量在国网趸购,2011年年均趸购电价为0.4988元/千瓦时。

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地两网购电成本、管理成本、同价区域和核算体系的不同,自然形成两网同价标准不同,国、地两网电价造成地方矛盾突出。2006年6月华中电网电价调整,国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为0.4724元/千瓦时并执行阶梯递增电价,而该公司供区内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后仍为0.6672元/千瓦时,双方矛盾进一步凸显。

该公司负责人一肚子苦水,“当时四川物价局作出规定,我公司供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从2006年10月起抄见电量按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执行,执行后产生的价差由物价局解决,并确定公司电价补差额为每年750万元。由于测算基数是以2005年度实际销售居民生活用电电量为主,且未考虑用电增长因素,所以标准偏低,现在每年750万元补差电费远远不够。截止2012年4月,本公司已垫付缴纳电价补差不足金额累计2117万元,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愈发举步维艰。”

而更让该公司担心的是,新的阶梯电价执行之后,如果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电费由电力企业承担,公司每年还将增加亏损140多万元。“我们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该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拧着的电改

其实,地方电力与国电的种种矛盾,缘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机制改革滞后。“如果不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目前所剩无几的地电公司面临的是还能坚持多久的问题。”一位电改人士称。

2002年3月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指出,电力改革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而目前,电网企业仍集上网权、下网权、调度权、考核权和电价建议权于一身,其在电力市场中“一家独大”的强势地位仍然没有改变。

“现在我国电改已经棋至中盘,加紧推进输配分开既是打破垄断的当务之急,也是电改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步骤。输配分开后,电网企业才能充当‘高速公路’的角色,地电与国电的公平竞争也才有可能实现。”一位地电企业的高层表示。

鉴于目前输配分开仍然艰难,加之地方中小型水电站水电上网难等情况,有电改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议先将以调度权为核心的行政权力从电网企业剥离出来。

此前,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以其个人身份撰文时也表示:调度机构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类似于执法者,而电网企业是电力市场中的一分子,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让电网拥有调度权,相当于集运动员和裁判员角色于一身,不利于电力市场公平竞争和电力行业健康发展。因此,他建议电力调度权不宜由电网企业掌控,而应由政府主导。

“政府可以将调度、电网规划、并网准入等行政权上收,使电网回归到企业的本来角色,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上述电改人士说,“此外,在监管这一块,电监会也应该发挥其应有作用。”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电力专家还对本报记者表示:“地电的存在有利于我国电力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但是现在,地电发展举步维艰,国家却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与意见支持地电发展。”

为此,张忠孝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当前电改未完全推进的情况下,地电的几大核心问题仍需要政府关注解决:建议政府将地方电网接入电压等级提至220KV,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趸售电价,以及对地方电网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予以政策倾斜与财政扶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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