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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供电局要求务必在《安全生产法》规定时效内及时改正和防范

2012-11-26 12:05来源: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作者:潘新兴关键词:海盐县供电局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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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法》.在做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工作时,发现的隐患要务必在《安全生产法》规定时效内及时改正和防范措施”这是日前海盐供电局相关负责人提出的安全要求。

据了解,去年来,海盐供电局在工作中了解到,有的安全台帐,在时间上记得不详细,为此,针对这些项安全隐患苗头,海盐局要求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一患一档”台账,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班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治意见,落实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全局员工务必在《安全生产法》规定时效内及时改正和防范。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好评,也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的安全生产。

 
作者: 潘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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