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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农夫与蛇” 武汉晶源技术解火电脱硫泥沼

2013-01-09 11:32来源: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关键词:火电厂脱硫烟气脱硫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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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一出怎样农夫与蛇的故事?

新版“农夫与蛇”

火电厂减排二氧化硫污染,俗称“脱硫”,是曾经的世界性难题,过去普遍采用的石灰石法脱硫需要耗费大量淡水,还会形成废渣,导致“二次污染”,每发一度电成本至少增加2分钱。武汉晶源经过多年自主研发,以天然海水实现脱硫减排技术,彻底改变了依靠消耗大量淡水和能源的传统脱硫方法,使脱硫成本降低了三分之二。如在我国沿海电厂推广应用,每年可节省淡水数亿立方米,少排废水废渣数千万吨。

武汉晶源的这项发明早在1995年开始申请专利,1996年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9年确认并颁发了该技术的“发明专利证书”。

1996年4月,华阳电业在福建省漳州市建设后石电厂。一年后,华阳电业发现因错购日本富士化水落后的脱硫工艺,脱硫成本太高会大幅降低发电收益,顿陷困境的华阳电业向武汉晶源寻求帮助,并决定采用武汉晶源发明的天然海水烟气脱硫方法。

让武汉晶源绝没有想到的是,2000年初,华阳电业在项目建成后竟然宣布,其脱硫采用的是日本富士化水和欧美国家的现有工艺,否认采用了武汉晶源的技术。

在与华阳电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武汉晶源不得不寻求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2001年9月,武汉晶源向福建省高级法院(下简称“福建高院”)提起诉讼,状告富士化水和华阳电业侵犯发明专利权。其间,富士化水提出该项专利无效的异议,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和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审理,确认武汉晶源的发明专利有效。

2008年5月,福建高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侵权成立。2009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富士化水和华阳电业共同赔偿武汉晶源经济损失5061万元;华阳电业按使用年限向武汉晶源支付专利使用费,直至专利期满(共两台机组每台每年24万元)。

判决一出,国内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武汉晶源专利案判决。国内媒体纷纷报道评论,认为案判决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0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将武汉晶源环保专利涉外维权案列为十大经典案例之首。白皮书介绍:晶源案件是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中唯一的发明专利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历来判赔额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更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五人大合议庭,并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中外代表人士二百多人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白皮书还认为: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乃至于在国际上都有重大影响”。

英、美等国外媒体也对该案进行了积极的报道和评论,英国著名《经济学人》杂志2010年10月载文:“一家武汉公司在针对福建及其日本供应商擅自使用其脱硫专利工艺的诉讼赢得700万美元,这表明:如果创意(创造)得到保护,中国人将产生更多的创意”。

然而,这起经典大案却深陷执行泥沼,历经数年,仍然无法前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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