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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法修订案困难重重 3年未报送全国人大

2013-01-28 17:08来源:经济参考报关键词:火电厂PM2.5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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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法修订困难重重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告诉记者,中国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位居全球第一,治理灰霾天,法律约束是第一位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重中之重。记者了解到,该法修改草案稿已由环保部在2010年1月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国务院法制办接受技术性审查,一旦审查和修改顺利完成,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才能以国务院名义报送全国人大。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透露,草案稿“两三年来一直被列为国务院法制办的二类立法项目”。据国务院法制办介绍,第一类立法项目是指环保部门“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第二类立法项目是指环保部门“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

郝吉明表示,该法修订已与3月将换届的本届全国人大无缘,能否排进下届全国人大会期尚不可知。

部分专家早就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条款表示不满。曾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咨询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王灿发透露,1995年《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修订时,当时的送审稿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遭到产业部门的很大阻力,“最后只是简单地改了几条,不痛不痒”。

到了1999年,据全国人大网披露,钟易委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出,二次修订的草案稿中有很多条款“还是流露出对被处罚者的同情和宽容”。比如“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处直接经济损失50%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然而,2000年获得通过的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依然保留了类似表述。

去年初,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立法计划加紧进行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在送审稿的审查、修改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的建议和意见,尽快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去年底,全国人大环资委再度提出类似建议。

全程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纪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称,2006年起,《大气污染防治法》就开始修订,这两年之所以没有纳入立法程序,是因为立法排期所限,环保部将重心转向《环境保护法》修订,试图借此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某些目的。

“灰霾天气肯定会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我比较乐观。”常纪文认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立法者和广大民众的双重压力之下,经济界的反对声是没什么作用的。

王灿发呼吁,当前,“经济和环保协调发展”在各地方的实际操作中,仍导致环境保护时常为经济发展让路,现在必须提“环境优先”“否则灰霾天还会一波一波地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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