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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2013-03-28 11:05来源:工信部关键词:高效电机铅酸蓄电池电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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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电机高效再制造。建设一批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选择上海市等基础条件好的省(市)开展电机高效再制造试点,探索通过“以旧换再”及再制造企业“大宗用户定向回购”模式,建立废旧电机回收体系,力争年内高效再制造电机达到300万千瓦;制订电机高效再制造标准、规范,加强检测、认证等基础能力建设。

5.加快高效电机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筛选一批高效电机生产、设计、控制及系统匹配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安全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电力电子芯片及模块在电机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6.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电机能效提升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对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用电企业、电机企业等开展电机能效标准、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电平衡测试等方面培训;加强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合作,开展电机能效标准对标及互认;组织国内电机生产企业、有关机构参加全球电机能效峰会,发布中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与欧美等进行电机技术、标准和能效提升政策交流。

(二)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计划

1.印发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政策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2.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组织开展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骨干企业准入管理培训工作,加大准入管理实施力度;抓紧淘汰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重点淘汰开口式、干式荷电、镉及砷含量超标以及经整改环保不达标的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

3.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部署《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新建再生铅项目严格准入和备案管理,严禁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下项目;对再生铅行业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加快淘汰落后再生铅生产能力。

4.建设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按照再生铅产业布局要求,利用技术改造等资金渠道,在全国支持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5.建设铅循环利用体系。选择部分省份开展铅酸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回收体系。支持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与专业回收公司联合试点,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回收公司提供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再生铅企业为核心,依靠自身力量或依托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的成熟销售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开展电池回收业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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