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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洛渡水电站导流底孔下闸蓄水前安全鉴定顺利通过

2013-04-08 15:52来源: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关键词:溪洛渡水电站水电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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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至4月2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专家组一行27人莅临溪洛渡工地,开展溪洛渡水电站3号、4号导流底孔下闸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专家组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王柏乐大师和常作为组长等组成,中国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樊启祥、溪洛渡工程建设部主任洪文浩、书记张世保、等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会议。我院副院长、总工程师(兼溪洛渡项目经理、设总)王仁坤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参加本次全部活动,3月25日专程赴溪洛渡工地与专家组主要成员、业主交换了意见。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自2005年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工程进展顺利,按照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和施工进度计划,6条导流洞已于2011年10月及2012年11月中旬前相继下闸封堵,坝身1、2、5、6号导流底孔已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初相继下闸封堵施工。根据计划安排,坝身3号、4号导流底孔将于2013年5月初下闸,水库开始蓄水。溪洛渡水电站为国内继三峡工程之后的又一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的运行安全关系到枢纽区以及上下游梯级水电站和沿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必须按照不给工程留下隐患的原则,做好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受业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承担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按照本次鉴定活动日程安排,专家组于3月25日到达工地后,26日专家组首先查勘了施工现场,分组查阅了相关资料。专家在查阅工程资料和编写鉴定意见的过程中,与我院不同专业进行了多次讨论和沟通,按照专家组的要求,设计人员就专家关心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说明,并补充了相关的资料。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规定,完成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是水电站枢纽工程蓄水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前,安全鉴定单位需提交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并有下闸蓄水的明确结论,专家组经过加班加点的辛勤工作,完成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蓄水1000余页的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报告对枢纽工程进行了评述;对工程蓄水与防洪度汛、工程地质条件、工程枢纽布置总体设计、枢纽建筑物设计、土建工程施工等进行了评价和建议。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3号、4号导流底孔下闸前)认为:根据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2013年3月底建设形象面貌及未完工程项目的进度安排,工程形象面貌基本满足2013年5月初实施3号、4号导流底孔下闸、水库开始蓄水和2013年防洪度汛的设计要求。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工建筑物设计符合规范规定;已完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的施工及制造和安装质量总体满足设计、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工程合同文件的要求;水库初期蓄水方案以及枢纽工程防洪度汛措施和应急预案基本可行,据此,“溪洛渡水电站枢纽工程具备2013年5月初实施3号、4号号导流底孔下闸、水库开始蓄水的条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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