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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纳入乌鲁木齐气体排放考核体系

2013-04-09 10:47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电力行业碳排放碳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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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府日前出台"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明确到2015年末,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4%,同时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方案提出,乌鲁木齐市将把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纳入市人民政府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及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符合乌鲁木齐市特点的碳交易市场;确定全市碳源集中区与碳汇集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年度碳核算,逐步形成碳排放购买交易和补偿机制。

燃煤会造成大量温室气体的排放,电力行业却长期存在着"以煤为主"的局面。

为此,乌鲁木齐市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必须全部采用天然气、地源热泵和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相关规定;逐步实施燃煤自备电厂搬迁或关停;推进全市五大电厂的整体搬迁和关停,确保"十二五"期末主城区实现热电联产和天然气集中供热全覆盖,形成150平方公里左右的清洁能源区,火电单位供电煤耗下降18%左右。

同时,乌鲁木齐市还将开展低碳企业和产品试点工作;对重点用能企业,建立"碳排放"账户,并促使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将碳排放权纳入资产或负债管理。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需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纳入本辖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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