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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上风电等海洋新能源产业面临五大短板

2013-04-11 15:06来源:中国海洋报关键词:海上风电风电场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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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谁拥有海洋,谁就拥有未来。与大陆经济相比,海洋经济有着巨大潜力,发展蓝色经济是必然趋势。随着陆上化石能源的逐渐枯竭,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早已成为热点。这其中,海洋因占据地球表面积的71%并蕴藏着丰富能源而被各国重点关注。中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拥有6500多个大小岛屿,管辖海域面积达47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能源累计可达5亿多千瓦。

而海洋新能源产业作为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前景虽然广阔,但是其开发利用及产业化过程仍相对漫长,在我国现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

利用技术相对落后

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50多年的发展,在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目前技术相对成熟的领域却仅限于潮汐能开发利用及风电。即便如此,在规模等方面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潮汐能示范电站的设计建设工作,我国是从上世纪70年代起开始的。2010年,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并网,在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面我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海洋新能源示范工程建成时间虽早,但规模偏校如建于1970年的江厦潮汐电站,装机容量0.39万千瓦;1972年建造的海山潮汐电站,装机容量更是仅有250千瓦。综观当今世界较大规模的潮汐电站,装机容量有的已达几十万千瓦级。

海上风电面临同样的问题。丹麦等国在上世纪80年代便开始攻关研发适合海上风能开发的大功率发电机。现在5000千瓦的海上风电技术已经成为海上风电场的主流设置。中国海上风电技术研发起步较晚,现运行海上风电多使用3000千瓦风机。2010年6月总装机容量为10.2万千瓦的中国首个海洋风电项目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并网发电。

受重视程度不够

海洋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海洋可再生能源制度的建设。1995年国家几部委联合出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首次提出未来5年海洋新能源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此后,近10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又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在初步搭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体系后,也对新能源开发利用及其产业化推进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

然而,虽被纳入到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体系,海洋新能源受重视程度却远不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部分出台的新能源法规、政策、规划甚至对海洋能开发利用没有提及。

此外,我国海洋新能源的开发涉及能源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以及企业,海洋新能源一站式统筹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如何协调各部门对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管理,调配各自力量,最大程度地、高效地实现对海洋系能源产业的无缝服务、实现合力,是在解决政策有无问题之后面临的新的现实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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