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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局:能源监管怎么管?

2013-05-03 11:02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能源局能源电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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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新国家能源局正在重组中。按照要求,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将原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有三项,分别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截至本期发稿时,新能源局的“三定”方案仍未出炉。据了解,新能源局的基本格局并无太大变化,可能将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增加体现体制改革和能源监管的体制改革司和能源监管司。

职能转变 突出监管职能

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得知,在新能源局的职责、内设机构、编制等问题上相关部门还正在协调。“能源局‘三定’审议推迟,没有达成一致,无非就是在一些具体权限上和国家发改委扯皮,是权力的博弈。”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新机构成立总要变化,目前他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做‘三定’方案。不管是电监会上层监管还是派出机构,这些部门怎么整合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权威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另外,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依然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它与国家发改委一些司局的职能怎么界定区分都在探讨中。

虽然人事变动暂无定论,不过,这次新能源局增加了能源监督管理职能。据悉,新能源局将扩大能源监管领域到油气和煤炭行业,并将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新能源局如何监管

重组后的国家能源怎么监管,如何监管成为业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新能源局扩大监管权力是正确的选择,“美国能源部内最重要的组织也是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我国一次能源有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有的市场化程度很低,有的则垄断经营,必须对能源经营环节进行监管。”一位资深电力专家对本报记者说。

“我认为机构改革后,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从注重准入审批转向对非竞争性业务的监管。比如,电网、油气管网具有自然垄断性,对其成本、收益、价格、调度应当加强监管。同时,应当加快能源领域的改革,将竞争性业务剥离出来,真正交给市场。”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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