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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企成环保局“衣食父母”击中环保死穴

2013-05-03 11:24来源:中国能源报 何勇海关键词:环保环境污染排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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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排污费本应足额用于环境污染的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可吊诡的是,现如今,排污费却大部分变成许多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头费”。

污企成环保部门“衣食父母”,其后果不言而喻。一个显见的后果是,会使环保部门陷入“收钱养人,养人收钱”怪圈,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维主导之下,靠污染“吃”污染。 一个隐藏的后果是,会严重削弱环境执法力度。依靠收取排污费来自收自支、养活自己,无异于“老鼠养猫”、“猫鼠同吃一锅粥”,显然会弱化、矮化环保职能。这就不难理解,面对层出不穷的生态污染,上级年年喊,群众时时呼,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却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了。污染企业已成其“衣食父母”,污染企业不傲慢才怪,环保执法不失败才怪。于是我们痛心地看到,污染越治越污,污染越重的地方环保部门越富,而在污企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部门便会陷入“工资发放难、人员分流难”的困境。

这种怪异的“生态平衡链”,正是污染治理的“死穴”。再加上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对污染企业予袒护,使得当前的一些保护环境工作,真的看起来是在“保护污染”。真不知道,这个循环往复的“污染企业养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保护污染企业”怪圈,何时才能终结?

而终结此怪圈,一要真正确保环保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而不是让环保部门自收自支、自辟财源、自找生路,这就必须对“超生局”减员分流。环保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子孙万代,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了,财政收入增加了,但政府用于环保的投入却没有增加,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靠收取排污费过日子的监管体制,肯定管不住污染。二要对排污费征收、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排污费的使用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当然,釜底抽薪的办法,则是环保“费改税”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正如专家所言,行政干预已不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必须通过开征环境税等措施;缺乏公平性、强制性、透明性是排污费制度的先天不足,“费”易产生权力寻租,而“税”相对规范,更易置于监督之下。“费改税”能否实行、好久实行,我们期待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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