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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电发展战略与规划问题探讨

2013-05-08 09:26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风电风电并网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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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成绩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风电战略及规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全面的发展过程,主要成绩包括:

(一)制定了一部支持风电发展的顶层法律文件。《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法,成为推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发布了两个涉及风电的中长期发展纲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年)》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都提出我国风电发展十五年的中长期目标,以明确的预期引导了风电发展。

(三)开展了四次全国风能资源普查工作。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我国开展了四次全国风能资源普查,不断评估和更新我国风能资源潜力,为制定风电发展战略与规划提供了一手的基础资料。

(四)制定了五个涉及风电的发展规划。《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都对风电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并且不断更新升级发展目标,坚定和鼓舞了各方发展风电的信心和积极性。

(五)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和推动了我国风电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具体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2012年,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千瓦,发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发电量占比超过2%,超过核电成为第二大电源。

二、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现有基于常规能源建立起来的能源管理体系已经不适应风电的技术特性、不适应风电长期大规模发展的需要,风电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也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未来能源和电力系统缺乏顶层设计,风电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有待进一步确定。为促进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对我国未来的能源和电力系统进行顶层设计,不能总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问题才解决问题。顶层设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应包括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关系,能源发展战略和各类能源长远发展目标等等。一些国家纷纷对本国2050年的能源电力系统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风电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如德国《能源概念》、丹麦《能源战略2050》。相较而言,我们在这些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规划始终没有明确风电在国家能源战略和电力发展战略中的战略地位,比如,到底是作为一种支柱能源还是补充替代性能源发展,如何反映其战略定位的阶段性等等;战略地位确定后,还要深入量化研究,进而明确风电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

(二)风电发展规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科学可行的风电发展规划必须依据详细深入的战略研究,尽早识别并解决阻碍发展的关键点。欧洲、美国等都有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深入分析和规划的大型定量分析模型工具。2011年,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与麻省理工学院完成了《美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前景》系列研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对美国2050年大比例可再生能源发电前景进行了“小时级”的详尽分析和评估。这种详细深入的分析研究有助于提高风电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风电发展与电网发展的协调性、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风电发展与电网发展还存在着较大的不协调,国家电监会的监管报告显示,大量风电项目建成后无法及时接入电网或全额送出,甘肃酒泉风电基地、蒙东和吉林风电基地、蒙西和冀北风电基地输送通道能力不足问题比较严重。从现有规划看,全国抽水蓄能、燃气电站等具有较好调峰能力的发电装机,在2015年仅占7%左右,到2020年也刚达到10%。我国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的基础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有可能妨碍我国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电的分散式开发有待进一步推广和加强。目前,我国风电开发绝大部分集中在陆上大型风电基地,延续了适应于化石能源等能量密度较大能源品种的集中式开发方式。对于风电、太阳能等能量密度低的可再生能源而言,靠近用电侧的分散式开发需要进一步推广和加强。风电分散式开发具有一些显而易见的优势,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一个重要方向,需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国家能源战略的顶层设计,明确风电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风电不仅是一种电源类型,更是一种重要的一次能源,将来在我国一次能源供给和消费、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必然要求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和监管体系。我们要顺应这个发展趋势,确立风电发展在我国长期能源转型和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战略地位,对我国风电及其他一次能源的长远发展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并在各级能源发展规划中加以落实,保证规划的法律效力和刚性约束力。

(二)构建适应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的友好型电力系统。协调电网发展与风电发展,协调常规电源和风电的规划;加强系统调峰能力规划和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发展,增强系统运行的灵活性和对间歇性电源的消纳能力。同时,整合资源和力量构建全国电力系统小时级分析模型,结合我国地理信息系统、资源分布、未来电力需求的时空分布等研究,提高友好型电力系统规划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改变过度依赖大规模、集中式的风电开发模式,更加重视和推动风电分散式开发。开展中东部负荷中心地区风能资源的精查工作,加强对风电分散式开发的技术支持和基础建设。针对风电分散式开发出台专门的财政、税收、金融和上网电价等激励政策。电网公司要进行有源配电网的适应性改造,保证安全和供电可靠性。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让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正如《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所描述的,未来可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工厂、每一个建筑都将成为绿色的小型发电厂,这种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革命、生产者和消费者角色的融合正是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带来的。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风电发展规划实施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风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和补贴机制,完善对风电技术研发和创新的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提高风电开发的经济性。抓紧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对电网公司全额收购风电电量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扩大风电功率预测的地理范围、缩短预测间隔,从时空两个维度提高预测精度,平滑出力,减少波动和弃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调峰电源建设运营、促进储能技术的推广利用。(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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