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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不脱硫没收补贴 最高罚金将达补贴额5倍

2013-05-20 09:48来源:经济导报关键词:脱硫湿法脱硫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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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环保局办公室杨姓人士表示,对环保部通报的里彦发电存在的问题正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该人士称,里彦发电作为山东省司法厅下属企业,每年要经过数次各级检查,检查频次很高。此前,有企业反应称,使用和里彦发电同样在线监测仪的其他省外企业也被查出了问题,是否仪器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核查。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产业升级

张金永表示,公司2003年左右投资数千万元上马了全省首家干法脱硫设备,当时一度成为示范企业。但是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进一步加严,该干法脱硫设备的脱硫效率进一步受到考验。

据记者了解,自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发布的火电行业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火力发电因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0%以上,而被认为是排污大户。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总体上收紧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新建机组和现有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比如,二氧化硫,新建燃煤锅炉与现有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分别为100毫克/立方米和200毫克/立方米,而根据2003年版标准规定,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最低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但是,对现有火电厂,标准设置了两年半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达标的最后期限是2014年7月1日。

在此基础上,山东制定了严于全国的环保标准,将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最低限值规定为200毫克/立方米。

“除了脱硫改造,我们下一步还要上脱硝设施。减排的压力很大。”张金永说。

根据环保部的通报,被挂牌督办的企业,还将面临高额的经济处罚。据环保部有关人士透露,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使用脱硫设施的电力企业给予0.015元/千瓦时的脱硫电价补贴,比如一个60万千瓦的机组,国家给予的补贴大概为每年4000万-5000万元。此次环保部不仅要把补贴收回来,还要对上述企业予以处罚,最高罚金为补贴金额的5倍。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环保部监测结果来看,包括受国家监管的“中字头”国企都对脱硫监测数据作假,其他的企业也会带有侥幸心理避开环保减少成本支出,这说明原有的“十一五”规划已经实现的节能减排存在着环保漏洞。环保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这样才能督促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政策的指导方向进行产业升级。(记者 王伟 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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