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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印发《2013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全文

2013-05-31 13:34来源:四川广元市发改委关键词:脱硝生物质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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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生态小康新村建设。根据广元市生态小康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启动200个生态小康新村、4万户生态小康户,13个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扎实抓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配套服务,新增沼气池1.5万口,宜建农户建成率达72%以上。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灶、沼气生活器具及太阳能热水器。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可再生资源固定或流动回收站(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工业节能降耗。以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推进清洁生产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抓手,引导企业通过提升技术设备、优化监督管理、采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提升企业能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对全市年耗标煤5000吨及以上的24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管。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四)推动建筑节能减排。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原则上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使用。新型墙材占墙材总量的60%,节能强标执行率达到100%,实现国家提出的新建建筑达到50%的节能设计标准。对办公楼、宾馆、商场等大型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对非节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逐步推进节能改造。继续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加大路灯节能改造。启动建设水云鹭岛、东方曼哈顿、金玉香江三个低碳小区。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完成2012—2013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活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分别在卫生、教育系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开展绿色数据中心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十六)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进一步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管理。加大运力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营运车辆(船)准入关,科学统计油耗,大力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严格实行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船舶)。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考核力度。创建“低碳出行、文明交通”型交通运输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低碳城市基础设施。在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加强城市垃圾、污水、管网等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低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实施城区五沟一片治理(一期)工程、市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广元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和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自行车绿道系统,新建绿道5公里。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

责任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

(十八)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及时跟进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进程,依托当前经济、产业、能源、森林、土地、环境、气象等检测、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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