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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印发《2013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全文

2013-05-31 13:34来源:四川广元市发改委关键词:脱硝生物质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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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

《2013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试点工作要立足我市丰富的清洁能源和生态资源,充分发挥区位和后发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实施生态工程,积极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低碳发展路径,将广元建设成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2013年是全面启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起步阶段。要根据全市2013年低碳发展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低碳发展思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

三、强化举措、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低碳试点,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的低碳绿色发展新模式,积累分类试点经验。试点工作要以项目为支撑,整合资源实施好各类低碳项目。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健全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报送市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对低碳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政策措施实施的效果,开展跟踪分析和评估。要加强督查指导,完善强化考核和奖惩机制,将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附件

2013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主要目标

全市2013年低碳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2年下降3.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3%左右;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分别下降1.51%、1.56%、0%、3.3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空气质量II级以上天数稳定在9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4.3%。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规划编制。根据《广元市“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广元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编制区域低碳发展规划,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工业、建筑、交通、农业、能源等行业专项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学校、医院、机关、社区低碳规划,逐步形成各专项规划互为补充,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低碳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天然气勘探开发与利用。继续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战略合作,扎实推进中石化元坝气田、中石油九龙山、龙岗西气田勘探开发,加快实施川东北元坝气田试采项目,加快中石油九龙山—龙岗西天然气净化厂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天然气输送管线及配套设施,实施市天然气公司管道建设工程,实现盘龙末站至城区天然气管道连接线工程竣工投产。新发展民用天然气3万户,城市气化率超过78%,新增供气乡镇(社区)9个,新发展工业用户5户,新完成锅炉煤改气15家,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煤改气4户。新建CNG加气站2座。加快LNG加气站建设,大力推广LNG清洁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利州区、元坝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培育引进风电企业,建设风力发电站。实现芳地坪3万千瓦风电场投产发电,大唐广元望江坪风电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核准,广元凉水泉风电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预核准。加大太阳能光热和光电推广和使用力度。重点实施公共机构太阳能利用工程,建成旺苍县七一中学2.1Mwp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打造生物质能源产业集群和技术创新基地,有序推进苍溪佰能3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朝天凯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开展分布式能源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利州区纺织服装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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