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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污水厂二期项目惹环评争议

2013-07-15 10:40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污水处理环评北京排水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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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项目的公示期已过数月,记者采访中,周边居民无奈表示,没有从公开渠道得知过这个项目,现在知道颇感震惊。

“以目前情况来看,污水处理厂的二期项目距离居民区太近,且环评公示范围很小,并未征得周边业主同意。”上述律师认为,环评确实存在不合规情况。

“这个项目涉及面广,最近我们在和环保局沟通,目前还不能明确答复。公司与业主沟通后,才能进一步明确处理办法。”排水集团一位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环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郭怀成表示:“再生水厂特别是二级生化水厂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味道、噪音等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在投产之前需要资质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环评。但项目建设必须通知公众,否则公众有权要求召开座谈会。”

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后,对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认为,国内权威性的《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环保部门在进行环评审核时也参照这一标准。如果是300米以内,则不符合规范,且环境评估应当让周围居民充分了解,应在项目附近张贴公示。

朝阳区水务局排水科业务科室一位人士表示:“按照一般规划,污水处理厂类似项目应距离居民社区超过300米。”对该项目占用公园用地,他表示并不知情。“就算公园用地被占用也需要市里统一规划,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是肯定要更改的。”

二期项目选址不合规

排水集团称,由于污水处理厂自身的特殊性,污水处理厂或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包括恶臭、噪声、污泥和出水等。

中国环境专家协会一位专家指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明确规定,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特点,应与居民区设有一定的卫生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认为,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有其特殊性,但必须合理。污水处理厂本身将污水集中规模化处理,实施过程中必然产生臭味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大量投入。

他告诉记者,我国再生资源项目越来越多,一般需要依托城市才能有规模化效益。尽管项目本身是环保项目,但每个区位的环境容量不同,人口密度越大,环境容量越大,对环境影响的敏感度越大。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依托城市的环境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选址,必须慎之又慎。

此外,相关规定显示,城市污水处理厂选择必须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处于城市夏季最下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城市规划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卫生防护距离。

而上述业内人士指出,从该项目选址来看,并不能完全符合以上规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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