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正文

10类项目继续免征增值税

2013-07-16 10:06来源:西部商报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营改增增值税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从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推开,甘肃省也将与全国同步开展。“营改增”对我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将带来怎么样的影响?试点期间有什么过渡性政策?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的标准又是什么?昨日,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营改增”试点问题,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作了详细介绍。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享两档税率

据悉,此次“营改增”对增值税税率新增了11%和6%两档税率。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方案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企业抵扣进项税 需有四大凭证

交通运输业中采购车辆的用途比较复杂,“营改增”后对试点企业抵扣进项税有何条件限定?据介绍,企业抵扣进项税应取得以下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4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哪些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记者了解到,其中包括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10类项目可继续免征增值税

很多企业都在关注,营改增试点期间有什么过渡性政策和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更为重要的是,10类项目可以继续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随军家属就业发生的应税服务;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发生的应税服务;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发生的应税服务;失业人员就业发生的应税服务。

试点省份95%试点企业税负下降

我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一律按照按期纳税20000元和按次纳税500元的标准执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纳入试点企业税负有何变化?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已试点省份运行情况来看,约有95%的试点企业税负是下降的,其中小微企业税负降幅最高达40%,而有约5%企业税负会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纳入试点的企业范围尚不到位、试点企业管理松散等现象的存在,导致无法取得全部进项抵扣凭证,以及受企业设备更新周期的影响,造成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但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一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合同能源管理查看更多>营改增查看更多>增值税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