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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走出去”应成为国家战略

2013-08-07 10:52来源:中国能源报 王苏礼关键词:核电建设走出去核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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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走出去”应上升为国家战略

核电产业是我国大力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核电“走出去”战略,推动核电项目出口是一个国家工业技术水平和实力的标志,是实现核电强国的重要体现。

核电是一种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产业,国际核电市场的竞争不仅仅是技术与资金实力的竞争,更是核电出口国家政府力量与意志的比拼。韩国成功签下出口阿联酋4座总价值超过200亿美元的核电订单之后,最近又制定了更具雄心的核电出口计划;俄罗斯在巩固了其传统势力范围之内的核电业务之后,又相继拿下印度、越南、孟加拉国等国家的订单,并积极向中东与非洲进军;法国获得英国欣克利角核电项目,并积极向印度、越南等国家推销自己的核电技术;日本经济产业省则与沙特阿拉伯启动了核电站出口谈判。上述国家之所以能够纷纷拿到订单,都离不开本国政府与领导人的强力支持。

由于我国已具有核工业全产业链的服务能力,且具有更低的建造成本和服务成本,比其他国家更具出口优势,一些计划发展核电的国家,对引进我国百万千瓦核电站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而目前国内三大核电集团出口意愿强烈,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向国际市场进军。此时,核电出口上升到国家层面有助于整合国内业界资源与力量,避免形成国内企业分散努力、互相竞争的局面。

多方协作力推核电“走出去”

推动核电“走出去”,首先,国内核电产业应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建议国内核电业界对核电“走出去”所面临的内部条件、外部环境、实施战略等方面进行仔细论证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学术座谈会,广泛邀请国内专家学者以及主管部门官员展开讨论,争取在核电全产业链达成“走出去”一致意见,为核电“走出去”造势。

通过今年以来有关核电“走出去”的言论可以看出,国内三大核电集团已经认识到核电“走出去”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当前,三大核电集团以及设备供应商应该为了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应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力推政府尽快制定“走出去”政策。

同时,应大力做好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现有平台的工作,推动建立最好以国务院总理为核心的核电“走出去”决策系统,由总理亲自进行项目合作协调,对外提高影响,对内提升效率。

国外经验表明,拿下国外核电订单,都离不开政府与首脑的大力推动。建议三大核电集团通过各种渠道,努力推动我国领导人在互访活动中将核电合作纳入双方的议程中。综合利用我国的政治、经济、外交等影响力,争取早日拿下海外订单。

此外,充分认识并利用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核电需求的信息搜集、开展日常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议核电企业与驻外使领馆加强联系,争取在驻外使领馆商务参赞处常年备案并设立我国核电技术展示窗口,推动使领馆与驻在国对口单位在核能方面开展日常交流与合作,争取形成长久性机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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