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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以发电指标倾斜鼓励煤电联营

2013-09-04 13:49来源:新华网关键词: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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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山西省开始通过给予发电指标倾斜的方式,鼓励其节省运力成本,清洁高效地就近用煤。

对已实施煤电联营的省内发电企业,其年发电量指标将比未实施煤电联营的同类型机组专项电量多增加2%;对未实施煤电联营但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3年以上电煤协议的发电企业,协议量占全年预计耗煤量50%的,按该厂全年基础电量的1%予以奖励,每增加10个百分点,奖励电量提高0.2%。

同时,在全年违约电量的考核中,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适度核减违约电量;对未实施煤电联营也未签订长协合同的发电企业,将适当核减全年发电量指标。

今后,山西省还将实施差别电量政策,促进发电企业扭亏增盈。考虑到山西省中南部发电企业多年连续亏损,特别是运城、临汾区域电厂燃料成本高于其他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批准执行差别上网标杆电价前,实行差别电量计划。

以2012年同期使用电煤为基础,2013年前7个月燃用省内电煤同比每增加5%,在分配应时调剂电量时,比同类型机组平均分配电量增加2%,累计增加电量最高不超过10%;近期,对运城、临汾区域省调发电企业的发电指标予以倾斜奖励。其中,运城区域的按其他省调发电企业奖励标准的1.2倍奖励,临汾区域的按1.1倍奖励;对不执行北煤南运政策发电企业的发电指标予以压减。

目前,山西省34户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中,已实现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有24户,装机容量2286万千瓦,占主力火电企业总容量的69.5%。此外,还有18户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签订了电煤供应长协合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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