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除灰除尘政策正文

河南审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

2013-09-25 14:18来源:大河网-大河报关键词:脱硫脱硝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偷排污者可追究刑责

与第一次接受审议时相比,此次《条例(草案)》加重了处罚力度。如,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上一年度应交纳排污费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上一年度排污量无法计算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量计算。

据了解,目前,排污单位每年交纳的排污费与排污浓度、排污总量相关,“这个处罚相当严厉,数额也不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另外,《条例(草案)》还引入刑罚: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高压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的,构成犯罪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污染治理河流污染取缔49家企业

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副省长张维宁向会议做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2012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中深层地下水局部区域受到一定污染;海河流域重度污染、黄河流域轻度污染……

2011年至2012年,我省先后对分属淮河、海河、黄河流域的13条河流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取缔重污染企业49家。

经过治理,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大、中型水库水质总体较好;城市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6.3%。(张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