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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二十条”助力江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013-10-14 11:42来源:江西省发改委关键词:节能环保产业节能减排节能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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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重点工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节能环保二十条”通过土地利用优惠政策向节能环保企业的抛出橄榄枝。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配套工程,优先纳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对新进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除了以上四大政策利好外,江西省还明确,将强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发挥能评对控制能耗总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加快制订重点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通过完善考核约束机制,来为节能产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打造经济增长“潜力股”——江西省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二十条政策措施解读之一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缓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拉动投资消费、扩大有效内需的重要途径。日前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从引导市场消费、加强技术创新、抓好重点工程、营造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发展江西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具体意见,每一条都明确了具体负责单位,或将使得江西省节能环保产业这只“潜力股”,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升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 100 个重大产业化项目 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将针对目前省内有技术、有基础、有市场的领域,重点在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锅炉、余热余压利用、半导体照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污泥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筛选并组织实施100 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优先纳入省重大项目进行调度管理。到2015 年,实现投资 200 亿元以上,形成 20 个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

技术创新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重点领域,政策措施中明确将进一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低温和低品位热能利用、干熄焦和干式炉顶压差发电等,加快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和工业锅炉系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同时,将在资金等政策上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重大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资金、省节能专项资金、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资金等;将尽快设立节能环保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对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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