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企查查显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从“何媚”变更为“罗如生”。详情如下:
近年来,随着各类专项督查行动的力度越来越大,企业也越来越需要需要及时自检自查、严格整改,主动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律知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明确环境违法成本。本站梳理环保手续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两方面的常见环保问题及典型案例,供企业学习启示并尽早规避相关风险。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典,在中国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在世界也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在《民法典》中规定绿色环保原则。世界范围内绿色环保已成大势所趋,为什么唯有我国《民法典》成为绿色法典,它的颁布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水平暨重点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意识,2020年12月2日-4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全市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暨重点企业“学法知法守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兴泸水务集团作为市属重点企业参加了12月4日的常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析和重点企业守法考试,其中在重点企业守法考试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
据外媒报道,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VirginiaTech)的研究人员展示了一种绿色、可持续性的锂离子电池(LIB)制造方法,能够在电池电极生产和回收过程中不使用有害的有机溶剂。研究人员发现,通过水基工艺制造的电极与传统基于溶剂工艺制造的电极的速率性能和循环寿命相当。利用水溶性粘合剂能够利用水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最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处罚手段、实施依据、责任部门和第一责任层级等内容。企事业单位只有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环境污染才能从根源上得到控制。那么哪些行为对大气污染防治是不利的,而且违
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年度典型案件:一家负责处理污水的公司,偷排污水并将其通过暗管排入长江,并人为篡改监测数据。被告单位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领到国内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被判处罚款加环境修复费共计5.2亿元,相关责任人员最高获刑6年。5.2亿元,这个数字很高了,但纯属咎由
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政法规30部,国家层面有效的环境标准总数更是多达2011项。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在加快立法步伐,以推动完善最严密的法制体系。迄今为止,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此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各地督察情况时,多次通报一些地方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形。对此,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即将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也会关注“未批先建”问题,查处力度还会更加严格。
新法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规定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扩大环
为正确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高法院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该司法解释自2015年1月7日起施行。原告资格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和认定标准。这一规定打开了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的大门。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
环保法修订草案下周将进行四审。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四审稿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或将扩围至地市级环保社团。此前,对公共环境权益受到侵害,谁有资格提起诉讼一直颇有争议。地市级环保社团或有主体资格自2012年8月至今,新环保法草案已历经三次审议。4月21日至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环保法修订草案四审。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新环境保护法“今年推出的概率较大”。根据现行立法法,法律修改草案一般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但争议的存在让环保法修订草案进入四审。其中最大的是
作为全国最早一批“试水”专门审判环保案件的法庭,昆明中院环保法庭成立至今已近5年,但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况之下。自成立以来就被赋予为环保提供司法保障,却一直面临“案子少”的现状。而此种情况,是全国130多家环保法庭的共同处境,一边是“到处都有污染”,一边却无案可审。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29%。2005年以来,环保部直接处置的环境污染事件共927起。其中,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72起,而真正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的环境纠纷不足1%。这无疑是一个怪圈:一边是环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公布了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三峰环境集团“焚烧烟气梯级净化及减污降碳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在众多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是经科技部正式备案的全国性权威奖项,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奖项之一,旨在表
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中华环保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生态环境部为行业管理部门,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团组织。经研究决定,我会拟定于2025年1月在上海市召开“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第十六届环境与发展论坛方案(草案)一、背景“环境与发展论坛”是2005年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创办,前六届为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环境保护部主办,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承办,第七届以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创会品牌活动,已举办了十五届,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生态文明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火电行业正在大规模开展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火电厂排污许可证一般不允许脱硫废水外排,脱硫废水由于含盐量、氯离子、硬度等浓度高,厂内无法直接综合利用,火电厂需建设废水零排放装置满足环保要求,火电厂废水零排放是火电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的难点。近几年来已有上百家
我国化工、制药、印染、焦化等行业每年排放大量的高盐有机废水,此类废水因其盐分高、难降解、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现高盐有机废水的有效处理,在中华环
近日,光大技术装备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常州签署了战略性合作协议,并举行了理事单位的授牌,双方以促进业务共同发展为目标,通过强强联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此次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围绕相关的环境政策、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环境
3月20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公告,公示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论、制度与应用研究》等37项获得科技进步奖;《关键金属二次资源全链条的物质代谢与调控》等5项获自然科学奖;潘德安等15人获得杰出青年科技奖。
“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暂停,是蓝碳纳入CCER最大的障碍。”在日前召开的“蓝碳与滨海湿地:气候、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边会中,中华环保联合会绿色循环普惠专委会碳减排工作组组长颜磊就“蓝碳纳入自愿减排市场的机遇和障碍有哪些?”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蓝碳指的是由海洋生物捕获的碳
日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挥发性有机物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技术规程》。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控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记录与报告等要求。本文件可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系统选定、方案选择、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治理设施性能现场检查、现场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由上海大学牵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制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技术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7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垃圾焚烧电厂烟气高分子脱硝工艺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