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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化解过剩产能 环境监测企业获利好

2013-10-17 08:59来源:阿思达克关键词:环境监测脱硫脱硝除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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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5日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环保监管来化解过剩产能。业界指出,该政策是对国家环保总体思路的细分落实,有助于推动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先河环保等环境监测企业有望获得明显利好。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环保准入管理,开展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动态监测,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同时,还将加大问责力度,将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民间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不仅影响经济发展,同时严重污染环境。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但仍需要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才能收到成效。

马军认为,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针对污染企业,应该避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通过制定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标准等形式,实现行业内的优胜劣汰,进而催生健康的环保产业。

《指导意见》还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化解提出了明确的实施意见。要求“十三五”期间,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承载力,通过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据了解,上述行业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粉尘、氮氧化物、重金属等。随着环保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除尘、脱硫、脱硝市场将获得进一步推动。

一位基金研究员告诉大智慧通讯社,该政策中所提到的环保措施是此前国家环保政策的延续,监管力度的加强,有助于带动相关环保市场的发展。但由于未能给出具体的投资预算等数字,因此无法预估具体成效。

据大智慧通讯社观察,与此前发布的多项环保政策一致,《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开展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动态监测。环境信息实时监测与公开成为环保工作的一大要点。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排污企业需要公开实时监控数据。

马军称,若该项政策能够执行到位,则将催生排污企业开展污染物监测的市场需求。

环境监测企业:先河环保、雪迪龙、聚光科技等。

除尘脱硫企业:龙净环保、菲达环保、科林环保、三维丝、三聚环保等。

脱硝企业:中电远达、龙源技术、国电清新、燃控科技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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