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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不单是企业的事

2013-11-07 17:19来源:中国冶金报关键词:水泥脱硫脱硝烧结机绿色信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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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截至10月31日,江西省13个钢铁、水泥脱硫脱硝工程列入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须在2013年建成投运的项目,仅完成2个,未完成11个。其中,涉及5家钢铁企业的7台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仅完成工程总量的30%~70%。此外,已建设的环保设施存在运行不到位的问题。而从此前各地方政府通报的信息看,陕西、河北、山东、安徽等地区的钢铁企业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环境违法成本低,与相对昂贵的环保设备成本相比,一些小企业倾向于选择牺牲环境换利润。相关数据显示,1台36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每天的运行费用约为8万元~10万元,而不运行脱硫设施的罚款一般为20万元~50万元。环保设备少运行1个星期,节省的运行成本就可以抵消罚款。而且,在目前钢铁行业利润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下,减少环保投入、降低环保设施运行成本,成了一些钢铁企业尤其是小钢厂提高利润的途径之一。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而上马环保设备,环保设施白天开、晚上关,检查时就启用、不检查就束之高阁等等做法,成了一些企业应付环保督查的惯用伎俩,甚至还有企业不惜对烧结脱硫在线数据造假和篡改。

二是相关督查部门面临着执法“尴尬”,监督缺位。虽然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有盲区等问题,使得政策和指标约束成了“一纸空文”。一方面,虽然江西、陕西、河北、山东、安徽等地方政府有自曝家丑的勇气,但受制于执法权力有限、缺乏足够强硬的执法手段、体制机制缺失等因素,环保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遭遇“上挤下压”、“两头受气”的尴尬局面,让排污企业有恃无恐。另一方面,一些排污企业与地方政府存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对于企业的环保现状,相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其“顶风作案”。

三是一些地方的环保执法仍带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色彩。当前,环保治理的呼声和要求越来越高,中央已经把环保治理提到相当的高度来抓。但是,一些地方在落实政策的时候,往往把指标压给大企业,无视民营小厂滥排放的现实。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甚至认为,国有大厂是公家的,压一压没事;小厂是私人的,压任务会有反弹。

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钢铁企业必须认识到,环保已经成为企业、行业生存与发展的“铁门槛”。钢铁企业要顺利通过环保“大考”,不如及早行动赢得先机,主动承担起环保责任,通过环保改造的契机优化产能结构、推动转型发展,收获绿色发展带来的各种“红利”。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要避免环保风暴“雷声大、雨点小”,让政策措施和督查整改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提高环境违法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快改革现有的体制和机制,彻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堵塞企业“钻空子”的漏洞。令人欣喜的是,对于已经发现的种种弊端,相关部门已经有所行动。例如,纠正“唯GDP论英雄”,以环保成绩联系官员乌纱,力推排污权担保融资等绿色信贷,等等。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开展环保治理的决心和勇气。相信在企业、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环保治理最终能够做到不缺位、有实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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