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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关于澳大利亚对中国风电塔发起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

2013-12-10 09:23来源: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键词:泰胜风能澳大利亚风电塔反倾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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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8 日,应澳大利亚 A.C.N.009483694 与 Keppe1 Prince Engineering Pty Ltd 公司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 No.2013/68 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与韩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发起反倾销调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澳大利亚对中国风电塔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详细内容,公告编号:2013-034)。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本次风电塔反倾销事项的初裁结果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在 2013 年 12 月 6 日或者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用于其国内消费的涉案产品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在本案倾销调查期(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内,2012 年度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风电塔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4,835,603.37 元,约占公司当年年度营业收入的 0.72%(已经审计);2013 年上半年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风电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8,254,878.78 元,约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9.07%(未经审计)。上述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风电塔产品销售收入来源于单一订单,该订单已于初裁发布前履行完毕,目前公司没有正在执行的向澳大利亚出口的订单。

澳大利亚本次反倾销初裁结果对公司已经出口澳大利亚的订单没有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其对公司未来获取澳大利亚市场订单可能存在不利影响,但公司目前尚处于对外拓展起步阶段,出口订单相对分散,近两年向澳大利亚出口的订单仅一项,公司对澳大利亚市场不存在依赖,澳大利亚市场对公司影响力不大。

之后,公司及所聘专业律师将继续积极进行法律抗辩,以争取公平合理的终裁结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整体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减少本次澳大利亚反倾销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此次发布的反倾销临时税率为初裁结果,按照程序,本次反倾销案还需由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做出终裁。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澳大利亚反倾销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10 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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