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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购电、再用电 兰州全面推行“购电制”

2014-02-13 08:58来源:甘肃经济日报关键词:购电制供电部门电力用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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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记者从兰州供电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兰州67万余户用电客户开始全面推行购电制,此举标志着兰州用电交费方式由过去“先用电、再交费”向“先购电、再用电”转变。

目前,兰州供电部门拥有用电客户67万余户,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行电力用户购电制缴费方式的批复》实施方案,将分步分类在用电客户中推广。从2月1日起,对办理新装、增容等业务的客户,全部签订购电制电费结算协议;5月底前,铁合金、电石、碳化硅、水泥、煤炭企业全部签订并执行购电制电费结算协议;7月底前,钢铁、烧碱、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和造纸、铸造、铜冶炼、碳素、平板玻璃等行业全部签订并执行购电制电费结算协议;12月底前,确保其它中、小高压客户通过购电制缴费的比例达到电费总额的60%以上。此举可将传统的先用电、后交钱,定期抄表、定期交费模式转变为实时计费、预付电费、电费预警的现代管理模式,既节约了人力成本,还大大减少了因交费不及时造成的停电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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