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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政策落实期 探索环境立法

2014-03-04 13:29来源:中电新闻网 作者:邹春蕾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防治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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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召开的前一个月历来被认为是政策的“蜜月期”,是对“两会”议事热点的预热。而不久前持续七天的京津冀大雾霾似乎又为这种预热添了把柴——显而易见,治理大气污染将成为全国“两会”绕不开的话题。

为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我国已经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目前正处于细化、落实阶段,并开始向环境立法方向探索。那么,哪些细化措施亟需出台,又应从哪些角度落实?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的五项重点工作可以作为风向标。

配套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博弈

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中,首当其冲提出的,是尽快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配套政策和《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国家出台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各省份也相继出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并各自立下了军令状。但相关的配套政策目前还未下放到地方,地方都在等着看国家层面的动作。”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向本报记者表示。

配套政策是国家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也关系着政策落实中的许多实际问题。目前来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配套政策应涵盖标准、信贷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标准方面,核心指PM2.5的治污标准。“要把标准进一步细化到在各个产业,针对各产业对PM2.5的贡献率,制定不同的治污标准。在落实过程中,也应注重出台对产业和企业分别对待的政策,各省份也应因地制宜。”“一方面要确保经济软着陆,另一方面要打压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但新兴产业目前还无法挑起地方经济发展的 担子,这两者怎么平衡令地方政府非常头疼。”任浩宁表示,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博弈值得关注。

至于信贷政策,一方面要保障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融得资金,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则要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

“监管方面,则建议加大环保部门的权利,给予其一票否决权。”任浩宁说。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则向记者分析了《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出台的紧迫性。“能源行业是用能重点行业,也是排放重点监控对象。加强能源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符合重点领域优先治理的思路。”“当然,控煤是重中之重。但是煤炭产业是削减产能,还是注重产能的转移?这涉及到企业内部的利益问题,需要政策在做顶层设计时给予充分考虑和引导”。

此外,李志青认为,重点治理行业也应尽早向交通、建筑领域延伸。在手段上,单纯依靠京津冀联防联控已无法适应目前大气污染成片、跨区的特点,应从全国整体层面设计联防联控手段。

关注能源领域的X因素

专题会议部署的另一项重点工作直指天然气供需。重点提到,要做好2014年煤改气项目统计与天然气供需初步平衡。这也与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2014年油气工作座谈会上的部署保持统一。会议明确将加强“煤改气”工作统筹协调,在保证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气”。

去年冬天“煤改气”项目大量上马,造成严重气荒,导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发文控制“煤改气”节奏,因此,国家能源局在今年较早时间段就部署煤改气项目和天然气供需的平衡工作。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16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9%,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由上年的5.4%上升至5.9%,超越伊朗成为全球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而目前,天然气被看作是调整能源利用方式的主力,消费需求增幅可想而知,缓解供需矛盾之难也可想而知。

“目前要平衡供需的话,只能降低‘煤改气’规模,减缓‘煤改气’上马速度。这也是国家能源局的态度。”任浩宁表示。另外,页岩气在今年的表现也至关重要,“页岩气是能源领域的X因素,即不确定因素。这个产业的潜力无限,只要在技术等瓶颈上有所突破,就会很快获得大的发展,如此我国的天然气供需矛盾也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控制煤制气“遍地开花”

“煤炭企业未来的转型之路在清洁煤,煤制油、煤制气是煤炭清洁利用的重要方向。但煤制油、煤制气目前在二次污染问题上仍然有很大的争议。”李志青表示。而这也正是国家能源局在专题会议中提出“稳步推进煤制油、气发展,严格执行节水、环保、清洁原则,抓好示范,抓紧出台煤制油、气发展指导意见,防止无序盲目发展”的原因。

李志青认为,在国家能源局近期召开的煤炭清洁利用专家咨询会上,也提出煤制气、煤制油“不能遍地开花过热发展”,除了二次污染问题,还因为现在的示范项目并未取得较好进展。一方面,煤价的波动影响企业发展煤制气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来自页岩气的冲击。“页岩气在开采阶段的技术要求高,前期投入大,但相较而言,煤制气比页岩气更为复杂。因此,若页岩气实现大规模的开采,许多企业有可能弃‘煤制气’转投‘页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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