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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态支持直购电

2014-04-21 13:59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贾科华关键词:直购电发电企业电价机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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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在京召开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以下简称直购电)工作座谈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经济运行局有关负责人分别讲话,表示大力支持直购电工作。

据了解,直购电试点被视为我国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在于打破电网企业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同时有利于探索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网输配分开,使终端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促进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

对于直购电,相关政府部门今年展示了积极地推动态度。1月14日,在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2014年将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1月28日,印发的《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准入、交易等制度,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深度试点。”

“进一步推动大用户直接交易和售电侧市场放开成为当前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说。据他介绍,大用户直购电存在四个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与国家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政策想违背;试点的结果是事实上是不公平竞争;与现行法规政策、电价机制等不相适应。

未来的电改,“应该全面放开发电企业与用户的直接交易。”曾鸣表示,“不能只有大用户才可以放开。应该允许全部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自身意愿和需求,通过协商、集中撮合或统一出清等方式确定成交电量和价格,从而实现发电侧经济上网、用户侧竞价购电。”对于没有意愿参与交易的用户,他认为应由电网企业作为默认供电商,按照政府批复价格从发电企业购电,并按照国家核准的目录电价向用户售电,保障电力普遍服务。“随着市场化交易的发展成熟,可逐步减少政府计划分配电量,扩大市场竞争电量空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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