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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环保法修订草案本周将进行四审。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四审稿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或将扩围至地市级环保社团。此前,对公共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谁有资格提起诉讼一直颇有争议。
自2012年8月至今,新环保法草案已历经三次审议。其中,二审稿引入“环境公益诉讼”条款时,规定诉讼主体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曾被质疑范围过窄。随后的三审稿修订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如今,四审稿进一步将“全国性社会组织”扩大至“社会团体”,并将门槛从“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降低为“地市级民政部门登记”,体现了政府部门鼓励放开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理念。只是,广大草根环保组织仍然在门槛之外。
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要注册成为社团需要经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挂靠机关才能成立,目前国内的环保社会团体主要以官办为主,民间环保组织很少能登记为“社会团体”,而是以民办非企业组织的形式存在。据统计,全国现有2000多家环保NGO,他们可能无法获得诉讼资格,仍在公益诉讼门槛之外。
美好的环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经由每一个公民的努力而争取来的。同样,要抵制一切污染环境的行为,也离不开所有公民的共同努力。事实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第六条就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后,应该逐步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起诉权,让每个环保组织和个人都来做公共环境利益的代言人。
早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就建立了环境公民诉讼制度,根据《清洁空气法》规定,任何公民都能够以直接或间接受影响者的名义,甚至以保护公众利益的名义,对包括公司和个人在内的民事主体提出诉讼。为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印度宪法甚至没有规定诉讼资格问题,从而为个人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留下了空间。
目前,我国法律界对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担心,主要集中在是否引发滥诉讼。其实,由于公益诉讼需要投入相当的经济成本,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滥诉的可能性并不大,国外的司法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降低门槛还能唤醒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引导人们通过法律渠道理性维权,与环境行政执法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制止侵害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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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
据外媒报道,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VirginiaTech)的研究人员展示了一种绿色、可持续性的锂离子电池(LIB)制造方法,能够在电池电极生产和回收过程中不使用有害的有机溶剂。研究人员发现,通过水基工艺制造的电极与传统基于溶剂工艺制造的电极的速率性能和循环寿命相当。利用水溶性粘合剂能够利用水
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政法规30部,国家层面有效的环境标准总数更是多达2011项。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在加快立法步伐,以推动完善最严密的法制体系。迄今为止,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有13部,行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此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各地督察情况时,多次通报一些地方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形。对此,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即将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也会关注“未批先建”问题,查处力度还会更加严格。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T/CECS536-2018)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发布实施。详情如下:近日,由市排水公司参与编制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正式印发实施,此规程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北京中科博联环境工程公司、
2018年,我国环保行业上市企业的平均营收约17亿元,同比增长18%。这一数据,相较于2017年,平均营收增长显著,但增长速度明显下降。同样的,2018年环保上市企业的平均净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13%,相较于2017年增速明显,增速降低。再综合资产负载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整体而言,我国环保产业在“
这40年,中国绿色版图不断扩大——从12%到21.66%,森林覆盖率几乎翻了一番。这40年,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人心——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共识。时光如梭。40年间,多少波澜壮阔的治山治水、治沙治污的动人故事,多少可歌可泣的追寻绿色、梦圆绿色的英模人物
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的政策与行动中,可以看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与举措正逐渐升级,临海地区过去一味的“索取”式发展思路正在发生转变。9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开始在福建进行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工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
2015年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又相继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用法律筑牢生态环保防线。法律条文是专业的,更是枯燥的。为增强公众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度,宿迁市
近年来,面对更严格的新环保法,新增和升级改造现有环保设施将为我国环保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这就要求环保企业结合国内具体情况,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开发出先进、适用、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环保产品,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国企、央企和民企经常会被拿来作对比,在公益属
为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环保部开发了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与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联网。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表示:自行监测排污的责任主体是企业,需自证清白;弄虚作假被判刑;数据联网试运行全国性污染源监测发展曲折20
进入3月,又到了全国两会时间。根据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共评选出《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等58件好提案。根据《政协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杨洪兰在会上分享了《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放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出现了骤降的趋势,社会组织不敢诉、不能诉、不想诉的情况普遍突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法律根源上的问题,即《环境保护法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五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什么是“洋垃圾”?对于海关监管部门来说,它主要是指进口固体废物,即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
这一次终于成功调解了。8月3日,历经为期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
巩富文委员:建议制定专门的公益诉讼法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今年继续关注公益诉讼立法。这是他自2015年以来第6次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有关公益诉讼立法提案。巩富文与公益诉讼之间有着一段不解之缘。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青草泛黄,槐树枯死,昔日清澈的小溪水淌满污垢,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河北省易县村民发现异样后立即选择报警。经查,李某、田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设铁艺加工厂,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作任何净化处理直接排放,还雇用常某、郝某将废水随意倾倒,造成白洋淀上游水污染。易县检察院向法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将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查办污染土壤、破坏湿地环境,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为。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制定的监督方案,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预防,根据当地土壤利用和污染的实际情况,重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方面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环境侵权责任怎样划分;不同起诉主体如何分工和协调;法律制度建设如何兼顾生态和环保?在北京林业大学近日召开的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上,环境法学领域专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环境公益诉讼尚需解
北京多彩公司因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没有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致使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被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发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造成了环境污染,于是提起公益诉讼,这是北京市首个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昨天正值第47个世界
2023年昆明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4837.3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31.8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8.8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6.66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957.7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4.61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37.67万吨。昆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一、一般
近日,辽宁省就《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省司法厅就《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苏省司法厅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示如下: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三号《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
4月8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3年度怒江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2-2023年度全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352982.444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39352955.267吨,委托处置量27.12吨,上年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65条,相较于现行《条例》修改42条,新增23条,删除29条。《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
2月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根据指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宜于每年6月5日前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可采取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类别有八类,其中,生活垃圾对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的计算方法被明确:生活垃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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