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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环保法岂能消极等待?

2014-05-08 10:58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争亚关键词:环保法环保部门污染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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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易其稿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于这一环境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与好评。尤其是环保战线的同志更是有了一种“天降大任,利剑在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但在众多积极的反映和评价之外,也有一些思想苗头和片面认识需要纠正。

有的同志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虽然称得上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但离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现在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似乎还有点为时过早。也有一些同志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有许多直面环境现实问题的重大制度设计,但真正施行起来,还要与实践有一个适应和衔接的过程,不必操之过急。还有一些同志感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一些内容是着眼于宏观层面制定的,有些条款还有待于上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具体化,有一种等待观望的情绪。

上述种种认识,集中起来均反映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少数同志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时,还存在一种消极等待的思想情绪,缺乏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笔者以为,此种思想认识和工作状态与我们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的使命和责任都是不相适应的,需要及时纠正和切实转变。

的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到明年1月1日才能正式施行,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在此之前就只能等待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乘势而上,顺势而动,做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前的思想准备、能力准备和舆论准备。唯此,环保实践才不会落后于形势,才能确保尽快形成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之日,便是环境依法行政同步跟进之时的工作新格局。

思想准备就是要深入地学习理解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与25年前颁布的原《环保法》相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直面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现实,回应了群众的呼声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待。对于这样一部立法理念先进、底线思维凸显、制度设计新颖、问责更为严厉的基础性法律,我们只有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学好弄懂这部法律是当前第一位的任务。

能力准备就是要切实提高各级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向污染宣战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就如同即将出征的将士战前需要加强训练一样,各级环保部门也要积极主动、未雨绸缪地开展战前练兵,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尽职履责的能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好比是一柄向污染宣战的尚方宝剑,但这柄利剑能否真正斩断污染环境的黑手,还要看执剑人是否具备高超的剑法。唯有利剑在握,加上过人的剑法,向污染宣战才能战而胜之。

舆论准备就是要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过程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同样,今后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依然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而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宣传教育的力度。这就要求我们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深入宣传,广泛造势,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监督的意识,真正营造出一种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总之,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柄利剑即将出鞘的形势下,我们当不负环保卫士的神圣使命,迅速行动,厉兵秣马,投身于向污染宣战的第一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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