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水污染防治法》启动第三次修改

2014-05-13 10:55来源:21世纪网 记者:王尔德关键词:水污染防治环保部水质改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继《大气污染防治法》之后,《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纳入全国人大的修法日程。

在近日召开的由全国人大主办的“纪念《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昌智指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污染严峻形势,再一次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到了议事日程。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前期研究工作。

这将是《水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改。公开资料显示,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4年,已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

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59.6%的水质较差甚至极差。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在座谈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介绍。

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

污染物需再削减30%~50%以上

陈昌智介绍,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更为严峻的是我国的水资源利用仍然不合理,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等问题,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仍然过大,造成不少地区环境容量超载。据国内有关专家测算,目前的污染物要再削减30%~50%以上,水环境才会有明显的改善。”翟青介绍。

翟青同时也指出,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仍有近十分之一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59.6%水质较差甚至极差。”

“为什么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年还会出现这些现象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大原因: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办事,没有按照法律办事,没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钱易分析。

钱易指出,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领导关注的首要问题仍是GDP的增长,发展模式还很粗放,对环保工作是“讲得多,做得少”,“软的多,硬的少”,往往是GDP增长指标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差距甚大,没有完成环境保护目标。

“我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有些工业企业公然说,‘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因此违法排污现象十分普遍。这首先说明了这些企业家法律意识的淡薄,环保觉悟的低下,同时也说明了法律制定和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钱易称。

钱易强调,执法也很需要改进。“现在的主要执法力量是中央到地方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人大环资委,但打开机器欢迎,关掉机器欢送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和人大的执法人员毕竟很难对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中国进行经常的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水质改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