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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排污权交易破茧成蝶

2014-05-19 11:07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杨爱群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环保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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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年底,内蒙古共组织305家企业成功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交易,其中二氧化硫达27439吨、氮氧化物59816吨、化学需氧量1911吨、氨氮154吨,总成交金额达7144万元。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7个批次共240家。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试点工作,内蒙古将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总量指标回购制度,今年已申请回购资金1000万元,以便于及时回购和储备市场的减排富余指标,对市场需求进行调剂,进一步活跃交易市场。

交易以有偿使用费标准为基准价格竞价

随着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逐步推进,内蒙古不断加快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建设排污权交易场所,加强平台基础能力建设,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日趋成熟。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先后建设完成了交易管理,排污权交易电子竞拍、价格测算和现场核查作业等多个配套的排污权交易平台系统,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有序深入开展。

为提高自治区排污权储备管理工作效率,落实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内蒙古又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综合管理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表水水容量核算系统”开发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对实现排污权储备信息统一监管和环境容量的动态计算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在试点期间,为服务和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提高企业参与交易制度的积极性,内蒙古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收费标准和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

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价格规定由“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第一次交易以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开始竞价,第二次开始以后的交易以上一次竞价平均成交价为基准价格开始竞价”调整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以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开始竞价”,进一步确保了排污权交易的有序发展。

内蒙古排污权交易相关基础研究工作的陆续开展和逐步完善,不但为做好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提高交易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内蒙古进一步深化和推动试点工作提供了平台,奠定了扎实基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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