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评论正文

内蒙古排污权交易破茧成蝶

2014-05-19 11:07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杨爱群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环保厅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0年8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为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之一。

3年多来,内蒙古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以建立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以促进污染减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在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区域经济科学发展,推动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配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等方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作用正不断凸显。

政策先行,边试点边规范

内蒙古环保厅为推进试点工作,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具体落实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组建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筹备事宜。经积极协调,2011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在加快机构建设的同时,按照政策先行、边试点边规范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中以政策法规先行,将制度保障作为试点工作的抓手。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构建完成。

截至目前,内蒙古从自治区级层面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政策文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继续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收费标准和交易价格的函》以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对全区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作为内蒙古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基础性支撑,为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内蒙古环保厅还印发了《排污权储备管理规则》、《交易管理规则》和《电子竞价规则》,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制定了协商交易流程、电子竞价流程、交易合同等配套制度,加强和规范了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工作程序。

这些制度、规范和技术文件的出台,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同时,内蒙古探索建立了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环保部门、交易机构、企业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中的地位、分工和职责,形成了环保厅监督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协调组织实施、企业积极参与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

4项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

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与首批4家企业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标志着内蒙古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展开。内蒙古以交易基准固定价格方式启动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的交易,同时,将增加挂牌交易和电子竞价方式交易列入建设计划。

从起步阶段,内蒙古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就涵盖了所有行业,对“十二五”总量控制的4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有偿使用和交易。从国家和内蒙古审批的项目入手,规定所有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必须通过购买获得相应的总量指标。老企业逐步有偿获得排污权,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待换发许可证时实行有偿获得排污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排污权查看更多>排污权交易查看更多>环保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