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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下放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权限和排污费征收权

2014-05-22 13:17来源:内蒙古环保厅关键词:排污企业排污费环境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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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简政放权精神要求,明晰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排污费征收责权,近日,呼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将80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及排污费征收权限下放至旗县区环保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

本次下放涉及工业企业、供暖企业、宾馆饭店、食品企业等多个行业,其中新城区16家、回民区9家、赛罕区8家、玉泉区4家、和林县2家、开发区环保分局41家。通过进一步下放环境监管及排污费征收权,有利于责权利相统一,充分调动基层环保局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创新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企业监管“全覆盖”。市环保局将及时指导、督促、协调各基层环保局的日强监管工作,确保环境监管力度不减弱、标准不降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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