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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缘何成排污大户?

2014-05-22 15:18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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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读

市场化运营主要模式的优劣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BOT: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是指政府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经营和维修责任以契约方式交给投资者,投资者建成项目后,在协议期内拥有经营权、收益权,以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特许权期满后则将项目无偿交还给当地政府。

■优点:BOT模式下的污水处理厂由专营公司出资建造并运营,因此可大大降低政府财政投入压力;同时,在BOT合同的约束下,专营公司承担了建造和运营的几乎全部风险,其报酬则以BOT合同规定的方式按期支付,这样的利益制约机制能够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节约建造和顺畅运行。

■缺点:对于政府来说,特许期内无法获得收益,也无法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社会公益性;对投资者来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项目,增加了其成本负担;对消费者来说,政府将大量的风险转移到了投资者身上,投资者在运营期间必将风险转化到消费者身上,从而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

TOT:即政府部门或有关国有企业将建好的污水处理厂,移交给投资者进行一定期限的运营管理,投资者支付给政府部门一定的资金。投资者利用获取的经营权,在运营期限内获得合理回报。在合约期满后,再将污水处理厂交回给政府。

■优点:TOT模式也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向公益性项目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可有效缓解城市建设资金紧张的压力。投资者风险低,由于与项目建设没有直接关系,避免了前期投资大、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等缺点;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转让所有权,避免了产权、股权争夺等问题;另外,专业公司运作可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

■缺点:项目建设风险完全由建设方承担,并且由于项目所有权不是投资者的,投资者为满足经济利润最大化,在经营的末期可能会出现经营短期化倾向,即不考虑项目的后期运营情况,擅自停止和减少针对项目的技术维护、保养和改造等工作。

BT(Build-Transfer)模式

BT:即污水处理厂由地方政府立项,建设资金全部由投资人垫款建设,建成后交由政府相关部门运营,投资人不占股份,不参与运营收益。建设资金则由地方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

■优点:BT模式同样解决了政府在项目建设中的资金压力,减轻了财政负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交由政府运营,纳入市政整体水循环体系,规划、运营、管理、维护主体(当地政府)统一,收费合理,管理规范,将更好地保证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其根本作用是保障城市功能,保护当地环境,政府会以此作为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核心(而不是以赢利为核心),协调各部门、各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的关系,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纠纷。

■缺点:目前,国际上还未形成适合于BT模式的通用合同文本,以及一整套解决索赔、争端的惯例;在BT项目中,投资者出于利益考虑,在建设标准、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保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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