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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建与不建的利益博弈

2014-06-04 11:38来源:《法人》作者:吕斌关键词:垃圾焚烧垃圾焚烧产业垃圾焚烧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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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地方政府来说,上马垃圾焚烧项目是优先选择,但在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上,总是容易受到质疑。

文 《法人》记者 吕斌

5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了新修订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新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了一氧化碳既作为运行工况指标也作为污染控制指标,明确了烟气排放在线监控要求以及焚烧炉启、停炉和事故排放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二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标准。

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英类可减排90%。

近年来,随着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增加,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发展迅速,垃圾焚烧厂数量和处理能力日益增加,焚烧处理技术已有较大进步。

但与此同时,对环境管理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这一点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公众抗议事件中可见一斑。

那么,颇具产业前景的垃圾焚烧为何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其危害到底如何?怎样的焚烧才是安全的?公众该如何参与监督?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答案——信息的公开透明。

为何无处安放

针对垃圾焚烧项目,一直存在“挺烧派”和“反烧派”之争,很大一部分的观点认为,尽管垃圾焚烧存在产生二英等剧毒物质的可能,但若在环评、审批等程序科学合理、设备达标的前提下,项目的安全性和对环境的影响是有保证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2011年全国垃圾清运量为16395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3089.6万吨,2012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7081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4489.5万吨。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量与垃圾的清运量之间还有较大差距,随着人口增长和工业发展而数量不断攀升的垃圾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生存。

未来几年,各个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或将更为严重,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威胁公众生活和健康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已迫在眉睫。

垃圾焚烧技术,一方面可以消化大量的生活垃圾,另一方面可借此产生电能,可谓“一举两得”。但这项技术也的确存在产生环境污染的弊端,尽管通常认为技术上是可控的。但对很多民众来说,在环境问题上往往“宁可信其有”。

对于许多地方政府来说,上马垃圾焚烧项目是优先选择,但在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上,总是容易受到质疑。垃圾焚烧作为在国内兴起不过20年的新兴产业,民众对其具体信息本就知之甚少,加之一些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不够透明,误解就进一步加深。

环保NGO(非政府组织)自然之友城市固废项目负责人田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一些垃圾焚烧项目在立项、审理程序中出现过造假的问题,一些项目在建成之后也出现环境问题,使得公众对于政府及企业缺少信任度。而一些项目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做法,本身就缺乏诚意。

“现在很多项目在立项时也说在网站上公示了,或者说在什么村委会门口张贴了,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其内容呢”,田倩表示,信息的公开不应仅仅是履行了形式,还应该考虑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即如何能够在第一时间让更多的人知道,而非仅仅走过场。

田倩曾经参与过对一些垃圾焚烧项目的调查,比如一些垃圾焚烧厂建设得较为偏远,在立项之初也曾在当地环保局网站进行过公示,但对于周边很多村民来说,谁会去看环保局的网站?

“其实一些政府并非不知道该怎么做,可能就是有点惧怕,担心会引起更多的公众反对等等”,田倩说。

原标题:建与不建的利益博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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