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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亟待推进

2014-06-09 09:23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倪元锦 邓华 何伟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权益环保组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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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发生后,5位兰州市民到当地法院起诉自来水公司,被以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为由驳回。类似的环保维权难并不鲜见。

多位专家学者和环保人士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以司法手段维护全社会环境权益的重要法器。当前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时机成熟,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依然面临许多困境,建议制定更为细化的政策执行细则和司法解释,让公益诉讼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环境纠纷与公益诉讼形成巨大反差

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显示,2005年至2012年,我国环境信访量年均约77万件。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统计,这些环境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不足1%,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行政部门处理。环境纠纷量持续增多和环境公益诉讼量很少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

我国环境信访量持续增长,但环境公益诉讼并没有在解决环保纠纷中发挥应有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教授王灿发说,近十几年来,我国法院成功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呈整体下降趋势———其背后是社会组织力量薄弱,诉讼成本高昂让环境公益诉讼举步维艰。

目前,我国民间环保组织数量日益增多,但多数处在初创阶段,缺乏专职的环境科学技术人员和环境法律专家,收集环境污染证据的能力和应用环境法律诉讼的能力不足,只能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因环境污染证据搜集技术性强,需要运用高科技检测手段,有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用高达几百万元,大大增加诉讼风险,即使大型环保组织也难以承受。

自然之友民间环保组织公众参与项目调解员葛枫等人认为,公益诉讼成本高的症结在于环保公益诉讼难以得到环保行政部门的支持。“所有的污染数据、现场证据和检测专家都需要民间组织自己搜集联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让草根环保组织‘心有余而力不足’。”

原标题:环境公益诉讼亟待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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