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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步入实操阶段

2014-06-17 11:08来源:中国矿业报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十条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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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破又立

除了对保供提出硬性要求,《计划》还对当前已出现产能过剩的炼油业提出了明确的落后产能削减目标——2014年至2017年,同步淘汰落后产能5000万吨以上,其中央企2158万吨。

参照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年初发布的《2013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数据,在国际油价高位震荡和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估计中国2013年的汽、柴油总产量达27078万吨,而按照《计划》中给出的数据,同期中国汽、柴油消费总量为26409万吨,总体产能过剩已成事实。

《计划》明确升级企业需为经国家批准,或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后保留的炼油企业,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优先。同时炼油企业需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一次加工能力的80%。

张明森指出,淘汰落后产能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首先,反观其他曾压规模的行业,短期效果明显,过后往往激烈反弹;其次,在违规成本不变,违规利润却更高的情况下,不排除有企业会通过“掺油”手段违规攫取利润,这需要强硬的监督机制。

在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的同时,《计划》还提出要“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炼油企业,形成若干世界级炼油产业基地”,并“加快已核准的湛江中科、揭阳中委、惠州二期、海南炼化等重大新、改扩建炼油项目,积极推进河北曹妃甸等其他重大炼油项目核准”,同时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并购重组或合资合作”。

成本破局

成本消化问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张明森对此强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都要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据国家能源局估算,2014至2017年,全国主要炼油企业将共投入1926亿元进行油品质量升级改造。

《计划》确认了此前已公布的加价政策,即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国IV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370元,从国IV升级至国V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160元。林伯强认为,“在承担一定责任的基础上,这个加价标准能大幅纾解企业压力,成本已不再是问题。”

与此同时,《计划》提出充分发挥税收对消费的调节作用,全面实施有利于油品升级的汽、柴油连续生产加工消费税抵扣政策,并研究将部分成品油消费税税目的征收环节后移。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在油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由生产企业代缴,标准为汽油1元/升,柴油0.8元/升。

此外,《计划》还要求相关部门机构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支持列入《计划》的升级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相应环评、土地、节能、稳评、安评等配套条件。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步入实操阶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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