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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化床VS炉排炉“不再是谁将取代谁”?

2014-06-18 10:53来源:中国固废网作者:杨瑞雪关键词:炉排炉技术垃圾焚烧固废协同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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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导的《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工程技术导则》(以下或简称“《导则》”)(RISN-TG016-2014)正式发布。这是首部针对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的指导手册,它的出台将对流化床技术与垃圾焚烧市场有何影响?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两位专家均对《导则》的制定表示了肯定。

为流化床焚烧市场设立了门槛

“目的应该是规范,而非放任不管。”

“《导则》为流化床焚烧设置了门槛,规范了市场。”聂永丰对记者表示,我们的目的应该是规范,而非放任不管。在流化床存在争议的时期,行业多采取回避态度,但这种态度对流化床技术与市场的成熟,乃至整体垃圾焚烧产业的进步是不利的。

据悉,在流化床近15年的发展历程中,存在着少部分焚烧厂家采用类似小火电方式,打着焚烧垃圾的名义燃烧煤多发电套取补贴的现象,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技术发展带来了诸多阻碍。

王琪也表示,《导则》出台,对于规范流化床焚烧市场有重大意义,将有利于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另外,两位专家同时表示,《导则》的出台将有助于流化床技术本身的升级进步。

据记者了解,以往我国实施的垃圾焚烧技术标准与导则等,主要是规范采用炉排炉技术的焚烧厂,流化床焚烧工程原则上也须遵循,但因两者技术有别,标准的适用性与指导性大打折扣。而具有针对性的《导则》,对流化床焚烧技术发展有着现实性的指导意义。

流化床与炉排炉的市场划分明确

“不再是谁将取代谁”

“《导则》出台后,流化床与炉排炉的市场划分将更明确。”王琪称,流化床与炉排炉将不再是“谁取代谁”,而是界限清晰,各有利弊,各有适用。比如流化床焚烧虽然飞灰产量高,但其炉渣产量则相应较低。

据记者报道,到2014年5月,内地建成并投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78座,总处理规模16.6万吨/日。其中采用炉排炉技术的电厂达到106家,设计处理规模10.5万吨/日,采用流化床技术的电厂为67家,设计处理规模5.8万吨/日。

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技术,流化床虽然早期存在一定争议,但在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市场占比并不低。聂永丰和王琪都表示,流化床焚烧技术更适用于垃圾热值不高的中国城市,与污泥等固废协同处理也更具优势。而经过企业、设备厂家多年的实践与完善,流化床技术也是在不断进步与成熟。

据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技术经历了工业化示范、产业化示范、完善提高、成熟推广四个阶段,经历了掺煤比从超过20%到低于20%的过程,也形成了包括垃圾预处理、给料、分选、热控、烟气处理等一整套系统化的集成技术。

王琪强调,所有技术都有其利弊,最重要是考量其适用性。记者得悉,针对流化床焚烧技术的飞灰产量高等问题,《导则》也提供了应对措施和控制手段,旨在引导流化床焚烧技术扬长避短,向着高效、清洁等方向健康发展。

原标题:流化床VS炉排炉“不再是谁将取代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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