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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4-06-24 13:21来源:天津市环保局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排水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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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天津环保局获悉,关于天津《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有关区县政府

水污染源(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治理工程是清水河道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各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2014年全市应完成530家废水直排工业企业,296家停产待整治工业企业,92个工业渗坑废水的治理。为确保按时间、标准要求,圆满完成水污染源治理任务,我局组织制定了《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2014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36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废水直排外环境工业企业停产整治管理办法的函》(津环保水函〔2014〕59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治理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并通过“关停一批、迁入一批、治理一批”等措施,彻底解决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同时,抓紧治理存贮工业废水的渗坑,实现“规范处置、安全填垫、生态恢复”目标,确保2014年水污染源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治理原则。

1.“谁污染、谁治理”。各工业企业是解决自身废水直排外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能够明确是由一个或多个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形成的渗坑,相关企业是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历史遗留且不能明确工业企业责任的渗坑,各区县政府是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工业企业应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因地制宜,通过采取接入污水处理厂、迁入工业园区等措施实现废水集中处理,或者通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排水达到受纳水域的功能区水质标准或实现零排放。工业渗坑治理要依据《天津市工业渗坑(塘)治理指导意见》,首先对渗坑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种类渗坑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3.严把质量、注重成效。加强对已关闭工业企业的后督察,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措施,确保关住关死、严防死灰复燃;严格按照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的程序、规范和标准要求,稳步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所有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的档案、资料整理留存工作,建立“一户一档”。确保完工一处、验收一处、见效一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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